关注了一段有关岗位设置的帖子,觉得发LZ及部分回帖对岗位设置有关政策没有理解好(也可能是学校没有把所相关政策传达好)。对LZ的几个问题我发表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本人也是一名小学教师,同样是2007年评到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以下是我学校校长在传达有关岗位设置的有精神,供大家参考:
1.校长说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分开早已实行,即评了职称不一定就马上可聘用。评职称是教师的个人权力,但政府部门根据上级的人事部门的政策规定聘用(这个很复杂),俺暂时知道 的信息不多,但在在网上查了一下,广州市人事局早在1993时就下达了一个关于评聘分开的文件。问了一下在广州市区教书的同学,他早已在2000年就评聘分开了。所以LZ说的“要是如此,干脆一开始就不让我们评小学高级职称。既然让我们通过了职称评比,为何我们又得不到相应的工资?”这一名话的确是对政策认识不到位造成的,不过深表同情。
2.LZ说帮高中、初中解决的聘用的问题也是不了解情况的“乱说”,据校长传达高中、初中也有2007以来评了中级职称不能聘用了。前两天几个同学吹水,其中一个2009年评了中一,按学校打分就聘不了,他们学校共17人2007年以来评的,但只有8个有岗位可聘。
3.LZ说不帮小学解决问题更是不知你学校校长是如何传达的。我校长说教育局为了解决2007年以来评了中级职称的聘用问题向市政座申请,最后争取了550个岗位用于解决2007年评了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包括学校有岗已聘用的人员,即我同学讲的有岗聘用的8个人),校长还说教育局争取的550个岗位会分到各学校,由学校制定办法进行聘用,这就要看我们自己的能力、业绩、水平了。
这是我学校校长传达的精神,欢迎“拍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