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个不幸的事实大家都不想发生。希望走好法律途径得到应有的赔偿。不过,作为局外着,就看着楼主的言辞,深知这是如此之痛恨,想得到一个说法。完全可以走常规的法律途径。本身,药物过敏反应是医疗意外而不是医疗事故,这事必须得承认得。希望各位看官无论站在楼主还是医院得角度看待问题,理性,不要骂我,多多包涵。另外,医疗意外是难以避免的,谁也不想看到,也没有谁会为了开那点药冒这么大的险。出事了,该负责的还是要负责。公道自在人心,而且是法治社会嘛。你可以去医院讨回公道,但是不要闹,不要闹到医院无法正常运作。可以拉横幅,告诉你的冤情,但是不要请专业医闹。这样只会给社会带来恶性循环。看到帖子很多人谴责医护人员,什么无良医生啦,没医德,甚至草菅人命。各种措辞都有。毕竟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医患关系的恶化,跟体制有很大的问题,媒体的片面,逐渐造成这样的医疗关系。听到外面有人说,这样一闹,肯定赔更多的钱。舆论的威力。帖子伤还看到很多人谩骂医生,收红包啊什么的,我告诉你,隔行如隔山。最后希望大家以后的生活更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