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中学“深喉门”事件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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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潘 发表于 2016-3-3 09: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s:92]哈哈哈哈,信息量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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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江V霸 发表于 2016-3-3 11: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1 发表于 2016-2-29 14:18
冯某芳的老公好像是以前永和高中校长,被副校长举报被捉了坐了几年花厅

冯流芳男的
流芳,好东西岂会任其流?从这角度看,留芳与流芳有天涯之别……
芳香、芳香……夜香够“香”了吧。为何要用香?为何可以用香?……自己思考……
以上纯属文字戏言,
只是应了”多行不义必自毙“,“上帝要你灭亡,先要让你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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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yuanjd 发表于 2016-3-3 13: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s: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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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_sv5Vz 发表于 2016-3-4 15: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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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than_ 发表于 2016-3-4 15: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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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_t9O1F1DU 发表于 2016-3-5 09: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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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江V霸 发表于 2016-3-5 14: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增江V霸 于 2016-3-5 14:36 编辑

2014年1月的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中纪委报告的要点中明确要求:“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广州日报身为党的机关报,报道反腐成果时,仍隐去冯流芳等犯人的全名,这种“不足为外人道”的做法与时势格格不入,正是如此却说明事件历时近3年尘埃落定。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当刑法不足以儆效尤,唯有揭开违法犯罪分子的遮丑布,用羞耻感约束其心,才能使其恪守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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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勇自满 发表于 2016-3-5 14: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s: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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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江V霸 发表于 2016-3-5 17: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多次表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通过曝光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十八大以来,一些违纪违法的案件当中,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也被频频地被公开点名

像对待冯流芳之流的教育界败类又岂能纪外开恩,让其享受免被点名道姓的殊遇?否则,怎能起到
警示欲效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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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_Oh2nTHHU 发表于 2016-3-5 17: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反腐[s: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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