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醒男 于 2014-10-1 23:38 编辑
不抽烟的男人 发表于 2014-9-30 19:08 
第六条,没什么冲突
第八条 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 ...
《宪法》第六条指的“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这就是合法范围!你是真不懂不是假装不懂?按劳分配即是按劳动所得来分配,不是按行政手段来私定标准去插手分配!你用行政手段越权私设标准来剥夺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所得,这就是违宪!!!!
这个法律规定范围必需是正式立法机关发布的规定范围,如《宪法》《物权法》等有规定的法,你所指那些所谓“法律规定”是没有立法权的行政机关的规定范围!!你有权私自立法连《宪法》和《物权法》等其它正规法都没注明的范围么?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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