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是说征地村民同意的问题,,按照现行的天朝的制度,农村土地是集体的,是村经济联合社的,不属于农户所有,这就类似于房子是房东所有,农民就是其中的租客,,所以房东要卖房子,租客不能阻止,就是说如果村经济联合社决定要卖地了,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按理是阻止不了。只能说按理,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都是要村民同意了才卖,,但偶尔也会发现村民不知情就把地卖了的情况,,按照现行的征地政策,地方政府上报给省市的材料里面,是不需要村民签名盖章同意的,只需要村经济联合社的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同意就行了。以前的是村委,所以村民选出来的村长,,肯盖公章,签自己名,,这地就可以卖了。。。肯定很多人都觉得不合理,,不合理的主要原因还是认为土地自己在用,就是自己的,自己有所有权,,但现实很残酷,,话说我还记得以前历史书上说过的口号是打土豪,分田地,,自古以来,土地都是私有的,,但伟大的红潮,通过当年的人民公社,实现了一个伟大的转变,,土地分成了国有和集体,,没有屁民的份。。。所以导致了现行的很多政策都按照这个基本点展开了。。正常来说,征地肯定是在友好和谐的气氛中进行,村民知晓也接受,,但总有些项目,村民不接受,认为赔偿不合理,,,现在说实话吧,朱村的那个征地补偿,在增城现有的增城补偿来说,价格肯定是属于高的那一种了。。。。但农民不容易满足,这个大家也是知道的,,正如挂绿湖拆迁的那些1600一个月的临迁费,前阵子论坛不是说有村民觉得太低了,应该2400才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