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中新镇山美村治保主任凌驾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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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lgg 发表于 2012-5-6 15: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信号的天线 发表于 2012-4-30 08:46
情况属实的话这个治保主任撞上〈三打二建〉的枪口上。

大家别被楼猪所欺骗,这是典型的“贼喊抓贼”。我是新华社的村民让我把事实说给大家听听吧,楼猪的朋友所谓租了这个山地其实是用村民的假冒签名来租的。刘的合伙人(陈荫辉)就是2006-2009的合作社干部,他利用村民到场开会领误工费的签名来强加到合同上面当做村民同意承包山地的签名,最先是承包给一个姓罗的人,后来有落到陈荫辉的手上,也就是楼猪所称的刘姓朋友的合伙人。而且每年每亩的租金是45元,就在这个地段旁边一块地在同一时间段公开承包却是每亩365元,相差8倍的价格这是明显的黑箱操作。
  楼猪所说的黑社会去种树,那些都是新华合作社的村民而已,因为村民把这个事情都到中新政府反应过很多次了,一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而且楼猪的合伙人有在那里搞鸡棚,所以村民就自发去种树,用这样无奈的办法来阻止他们。
  楼猪说的有人在派发传单,那实际就是山美村上届的村长的一份证明,证明的内容就是这件事情在2008在新华合作社开会现场(有镇政府,山美村委,派出所等部门在场的)当届的合作社主任(陈焕灿)宣布合同是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就把山地承包出去了,签名也不是该合同的签名。所以拍发的不是传单而是证明。
  而且陈荫辉在08年5月未经有关部门的审批就擅自砍伐该地段的松树被森林派出所给抓了。在08年10月份的时候他想把该地搞开发,村民问他他就说“我给罚了10多万,现在该山地还不是我的吗?这样说。这简直就是强盗所为,他才是新华合作社的“土霸、村害”人人得而诛之,应该狗头铡来铡楼猪和楼猪的所谓朋友。
  所以请大家来评评理,也请有关的部门来调查。楼猪你愿不愿意我们一起到镇政府去理论?或者要求有关部门来调查?如果愿意你回个时间我们在镇政府或有关部门见面。楼猪你不来就是人人得而诛之,狗娘养的狗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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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lgg 发表于 2012-5-6 19: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民主义 发表于 2012-5-5 22:06
法治之路!多长?阻碍是什么?是有人纵容包庇坏人!甚至认为不依法是对的!你太肤浅,我们罗岗这边都知道 ...

  最应该报应的就是楼猪的朋友和他的合伙人,他们用欺诈的手段来损害我们新华合作社的利益。而楼猪不分青红皂白也该报应。
  现在新华做了坏事的人都没有好下场的,下一个轮到骗取新华山地的人,其中包括陈yin辉,楼猪的朋友刘先生,如果楼猪你有分的你也跑不了上天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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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lgg 发表于 2012-5-6 19: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民主义 发表于 2012-5-5 22:06
法治之路!多长?阻碍是什么?是有人纵容包庇坏人!甚至认为不依法是对的!你太肤浅,我们罗岗这边都知道 ...

最应该报应的就是楼猪的朋友和他的合伙人,他们用欺诈的手段来损害我们新华合作社的利益。而楼猪不分青红皂白也该报应。
  现在新华做了坏事的人都没有好下场的,下一个轮到骗取新华山地的人,其中包括陈yin辉,楼猪的朋友刘先生,如果楼猪你有分的你也跑不了上天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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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IVY 发表于 2012-5-6 21: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hailgg 发表于 2012-5-6 19:27
最应该报应的就是楼猪的朋友和他的合伙人,他们用欺诈的手段来损害我们新华合作社的利益。而楼猪不分青红 ...

如你你讲,为什么法院还判租户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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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 发表于 2012-5-6 21: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明知那份合同是你朋友和我们村某些人做一些不法勾当才签成,是有损我们村利益的,你现在还好意思“贼喊抓贼”你不觉得可耻吗?你说合同有效只是你个人说而已,现在是法治社会,你不走法律途径,来这里蒙蔽大众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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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情放纵 发表于 2012-5-6 22: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s: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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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度 发表于 2012-5-6 23: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事情处理得怎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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觅食而来 发表于 2012-5-7 23: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就别在那么乱说八道了,你也不要说是自己的朋友,直接就是一伙的就是了!合同本身就是有欺骗成分,山底本来就有接近600亩,但合同上写着多少亩,你有种就叫你那个所谓的朋友亮出来,数量接近没了一半,你敢写出来吗?而且价钱还低得离谱,你干嘛不说说就是这样的一个你认为有效的“合同”给村民造成了多大的损失?你出去问问那里还有地几十块钱一年一亩的,而且当有村民知道这个价钱能租用时想租用山地是,你们的拍档“前任社长”是怎么说话的呢?竟然说“这样的价钱乱不到你”,为什么呢?不是自己社民有优先权的吗在同等条件下?是不是私下有什么不见得人的勾当存在?祖祖辈辈耕种下来的地,不会村民不知道有多少吧?为什么合同上只有300亩?请你这个那么有“义气”的人来解释解释~~~~不要在这里贼喊抓贼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该拿的东西别拿,会有报应的!!!!你看看之前参与这个“伟大合同”的人现在都得到了什么报应,说不定下一个就是你了,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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觅食而来 发表于 2012-5-7 23: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毛泽东思想 发表于 2012-5-2 09:21
楼主你文笔还不错,只是说的话太过了,我也是你同乡,中新镇山美村新华社的,当年你带你朋友过来签的这份合 ...

顶你!!!!有人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这个社会。人家乱砍乱伐被政府罚款了,都可以跟村民说我已经给过钱了,那些地就是我的了。村民们走法律途径时,人家耍流氓,现在村民走百姓路线,人家都喊冤了,但可惜天有眼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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觅食而来 发表于 2012-5-7 23: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民主义 发表于 2012-5-3 07:17
一、过往的治保主任好。二、我朋友们当然是一直走法律途径,是这主任野蛮、乱来。三、法院判决书可证有效 ...

我只听说萝岗那个老板不要了,因为法院一直没有判决,一直拖着,但没听说转给其他人了,我也知道知道上一任的会计那伙人拼命的在山地上种树,而且还联合旁边社的某些以前混村委的人一起搞。你不会是这伙人请来的水军吧?造势啊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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