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中新镇山美村治保主任凌驾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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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义 发表于 2012-4-30 06: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三民主义 于 2012-4-30 07:04 编辑

我朋友刘先生和他拍档共四人于2007年在增城市中新镇山美村新华社租了一块山地,但2009年换了新社长后,新社长陈福兴(现兼任山美村治保主任)说合同无效,然后我们上诉至法院,开了两次庭,增城法院下判决书:合同有效!(有判决书为证)但身为山美村治保主任的陈福兴于2012年4月煽动(有其煽动所发宣传纸张为证)其出狱的弟弟陈金明,陈广桃等黑社会、村民二十多人去我朋友所租的山地进行分地和种树,我朋友的拍档报警后,依然嚣张,第二天又来分地种树,后我朋友的拍档去村委反映,村干部都说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合同是有效,但治保主任陈福兴说:总之无效!在村扬言:法院好大?喜欢分就分!对村民说:“快去占地种用,谁种谁占,地就归谁!”无奈,彷徨,连续两次诉讼,我朋友都赢了,但一个村治保主任,不但不维护治安,还发纸张煽动村民去分地,说什么:快去占用,谁种谁占,地就归谁!组织其出狱后的弟弟陈金明等黑社会搞破坏,视法律为粪土,视己为土皇帝!唉!土匪!难道法院的判决书成一纸空文?中国的法律是被为政者贱踏的?一个村治保主任就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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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信号的天线 发表于 2012-4-30 08: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属实的话这个治保主任撞上〈三打二建〉的枪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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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洋洋 发表于 2012-4-30 11: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s: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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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义 发表于 2012-4-30 13: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顶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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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发表于 2012-4-30 14: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广东省直属的举报电话,不是增城的,楼主可以向这些部门举报。

全市人民行动起来,面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一朝忍气吞声,长久污秽横行。

今天我举报,明天免受害。

举报欺行霸市:020-83110906   dqb111@sina.com

(广东省三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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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豹 发表于 2012-4-30 15: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s: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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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打擾 发表于 2012-4-30 19: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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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61928 发表于 2012-4-30 19: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村治保主任够“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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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广州 发表于 2012-4-30 23: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的法律对谁有用?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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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琐佬 发表于 2012-5-1 02: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s:122]那个天线讲得岩,当然....前提情况要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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