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么原因,伤人就是不对,还是对未成年的学生哥,实在太过份了。
另外,你说停车位是开发商的?不是应该由开发商提供证据的吗?怎么要由业主去证明车位是全体业主所有呢?
10年前顺景名苑就在建了,开发商绝对不可能在2001年就知道2007年物权法的具体内容,提前做好停车场专有产权的报建手续,且事实上土地出让合同也根本没有停车场专属的条款。也就是说现在开发商出具的车位产权证只有两个可能:一、假的。二、不合法的。
想知道停车位产权所属,其实很简单:
1、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只要没有注明开发商拥有专有停车场条款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2、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发商报建没有单独出资、规划报专有产权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
3、查《建筑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和《建筑工程规划验收表》,如果开发商没有注明该建筑容积率另外划分,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2001年增城的房地产商有这个智慧,懂得这样夺权去报建的话,我想李嘉成也一边凉快去了。
但奇迹出现了,开发商把停车位的产权证搞出来了,简直就是神迹啊,,,
谁这么强,不按《物权法》的规定批产权证呢???牛啊,牛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