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路与和平路几时旧城改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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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2836 发表于 2011-3-24 10: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湘江路?和平路?改造?
不可能!估计楼主是住这附近的,觉得这里的居住条件跟碧桂园、锦绣等漂亮社区实在是天与地的差别。但现在增城的楼价太贵,想买又承受不起,于是打起了旧城改造的主意,盼望有朝一天能住上新房。但真的很不好意思要泼你泠水了。
原因:
湘江路、和平路、中山路一带住了近1万户居民~而且大部份是老人家和低收入家庭。不但补偿会是天价,还有耗费的时间简直是无底洞。我举个例:单是拆一个西门口(西园路与中山路交界)整整用了10年时间,到现在还未完全拆完!要拆湘江路?中山路?和平路?到2046年也未必可以成功。。还有,这里涉及到房屋钉子户、产权不清户和无法查清来源户等问题,并不是钱能摆平的。
另外,旧城改造,政府的财力是有限的,地产商的引入是最重要的改造动力。但你要知道,他们不是开善堂的善人。就算是参与旧城改造只会拿旧城区里边地多少人居住的地块、或者民居与旧厂区相结合的地段进行收购改造。。这样补偿更少,利润高好多。。所以,城中村、旧厂房才是他们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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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事情 发表于 2011-3-24 10: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s:124] 希望无拆啦,,拆左 都无旧城区 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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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hong2001 发表于 2011-3-24 11: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可惜的,我们希望有增城原来的面貌,
加上増江风景无限,希望三旧改造不会将这些东西都全部拆掉吧。。。
至少保留一些很有特色的建筑,比如高贤里的基督教堂。。。。
但是我们也想旧城改造之后更加美丽,整洁,和谐,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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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爱 发表于 2011-3-24 11: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支持...改造....我也觉得太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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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hong2001 发表于 2011-3-24 19: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浪费呢?
改造是迟早的事。。。
一河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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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当奴 发表于 2011-3-24 21: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勿当奴 于 2011-3-24 21:51 编辑

如果湘江路至和平路这一范围都改造,那么相当整个荔城古城区都被清拆过半了。下一步是不是要把和平路以西至增中一带也改造了?那么整个古城区都毁灭了。
把整个古城区拆了又重全部新建新楼,除了重灾区,还没有那个地方敢这样做——把当地居民的记忆瞬间抹掉。

有高楼就等于发展了?试看想当年的富鹏,如今像什么样子?

不要迷信打着规划大旗的大师,举个简单了事例:在旧城区公共洗手间至少也有十几间,但在所谓规划大师规划下的城区,还没见过有公共洗手间。90年代以后,在堆土填田获得的土地上所建城区里,都没有公共洗手间的。
听说人工沙滩那边也没有洗手间(从来没去过凑那个热闹,不知道是否属实)。
今人很多时确实没古人规划考虑得周全,可见一斑。

拆了旧的,不一定就能建得好,只是一时新,过十来年就旧了到时候还是老样子,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中国现在的建筑平均寿命在世界上是出名的短的。去年,在现在在建的什么汇旁边的增城市检察院被拆,就是荔城的一个好例子,还是崭新的高楼,就拆了,很可惜,给足它用了十年吧。按这进度,看一中附近那一带堆土填田的土地(当年还在那看过马戏),到现在不过20多年,应该也可以大拆特拆了。

回头在讲湘江路和平路那一带,和平商场到现在有30年,按60年寿命,还有30年呢,在它斜对面的原公安局也是新建十来年,都在寿命的使用期,还有其他的……,一下为了“旧城改造”出成绩,都拆了,不可惜么!?
在当中的民居,有好多都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重建的,至今还是二十来年的样子,就按短寿命40年算,还有20年寿命呢。拆了,不可惜么。
在当今的中国,虽然实行计划生育,但目前的人口还没有达到高峰期,各项矿藏资源,都很紧张了,田地问题突出,旧城一拆,势必要找一块跟旧城差不多的地来堆放这些被拆下来的废弃建筑材料,恕在下直言,这些被拆下来的房子,大多被人任意失弃在乡间的地里。这些地往往是耕地。

头不是增城人,出成绩,就高迁走了,不会考虑那么多,那么远的。


就举一例,什么是旧城改造?把改造范围内的建筑全拆了,再按规划建房?
图上红色虚线的范围内,有好多高楼都是在建了十多二十年的,离使用期限还有很远,大家熟知的,原来增江菜市场那一带,那些楼都不超出30年的楼龄,新的十来年,不该说一个改造,把这些楼都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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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hong2001 发表于 2011-3-25 00: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分析不错啊。。。
不过这些是政府要做的事情,我们都是改变不了的了
只能希望能建设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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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筒 发表于 2011-3-25 14: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甜筒 于 2011-3-25 14:0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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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强调地方政府不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样版工程,一直是中央政府三令五申所强调的
成片地清拆还在使用寿命期的楼房,肯定是总理不愿看到的
说是地方政府想要做的事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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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hong2001 发表于 2011-3-25 17: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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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政府利用KFS代替政府的角色,把开发权给与KFS,KFS有利可图的话就会大力的去搞拆迁,开发,建设等一系列的政府应该去做的事情。最后政府跟KFS斗达到双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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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筒 发表于 2011-3-25 21: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甜筒 于 2011-3-25 21:4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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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于:温家宝:认真治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  
2011年03月25日 20:18:20  来源: 新华网  

认真治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一要着力解决招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政府机关干部、领导干部家属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高等院校负责人不许以任何形式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这要作为一条“高压线”,谁碰就依法处理谁。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投标有形市场。加强招投标活动和标后监督管理。对借用资质投标和出借资质收取费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二要依法治理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中侵害群众权益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房屋、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的补偿,要切实保护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允许行政强制拆迁,不得采取暴力和威胁等手段强迫搬迁。抓紧研究修改《土地管理法》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规定,国务院将尽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三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减少一些政府部门过于集中的权力。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清理和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快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完善政府部门内部机构设置,决策、执行、监督职能要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决策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


要大力减少发文数量。今后凡是不涉密的文件,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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