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派潭镇刘家村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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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人 发表于 2018-11-12 09: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文87 发表于 2018-11-1 18:22
大家可以看看第五条,能接受吗

以前土地不值钱,你们就大大方方租出去,因为乙方也是你们同村的简姓人,以前也对你们不错,所以十多年来都没意见,现在看到土地值钱了,就想反悔,搬出一大堆道理博社会同情,扮受害者的样子,同时到政府部门去上访、投诉,想通过政府的手置对方于死地,你们的手段好卑鄙。
合同是双方协商签订,双方都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你们想收回这块地就应好好地和乙方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你发上网来博同情、博可怜,有意思吗?网友都不是傻子,是非大家都很清楚,十多年前把地租给人家,人家辛勤经营了十多年后,你们看土地升值了,现在就想赶走人家,收回土地,不走就去城管、国土告人家违建,而且你们并没有弄清楚人家是否违建?城管一、国土部们不按你们的意思去办,你们就网上说人家不理,你们是恐天下不乱吧。
做人要有基本的良心,要有一点点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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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123 发表于 2018-11-12 11: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添加了那些字那里没有打手指模,签约的时长不能那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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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88888888 发表于 2020-2-5 23:02: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永盛乡寻找刘家村宗亲我们是揭阳市揭东区埔田镇刘厝寨的我们在找到你们,你们是从我们村出去创祖的大房联系电话1382208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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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咏麟 发表于 2020-2-6 08:12: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份合同明摆着是一份不合理的合同,租期60年?下一代?干脆给他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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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财26 发表于 2020-2-6 10: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处修改的合同应该不是正规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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