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系黑开有条路!增城呢班阿姨、阿伯每人被骗4-5万元!还要被指涉嫌刑事犯罪!
呢次真系伤金、又伤身、还要惹到一身蚁!
究竟系咩事呢?
原来呢班阿姨、阿伯误信了一个姓陈的骗子!
对他们说帮他们搞所谓社保一次性补缴业务,可以即刻领到养老金!
骗子陈某说,收翻D饮茶费!收钱每人4-5万元不等的所谓中介费!
报道中说有几十人通过骗子陈某办理这种所谓的一次性补缴社保业务。
几十人?每人4-5万!哇··算算都有上百万了!!骗子陈某你真会骗!
睇到呢度,系咪好多增城街坊觉得,点解呢班人甘这么好骗?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其它他们不是蠢,开始也是有戒心的。
骗子陈某成功的重点在于,先帮这些阿姨、阿伯办理所谓一次性补缴社保业务,然后这些阿姨、阿伯真的从社保局办理成功了,社保的银行账号也能每月拿到养老金!
做到这一点,小编都会相信,都说眼见为实!现在不止眼见,每月养老金都拿到手了,还会不信?
到了这一步,聪明的你还会不相信吗?
既然能顺利拿到养老金了,阿姨、阿伯们每人都乖乖支付骗子陈某4-5万元的饮茶费!
到最近,这些阿姨、阿伯的社保账户突然被冻结,还被告知使用伪造的资料骗取社保,除了要呕出之前领取的养老金外,还要补缴!甚至被指涉嫌刑事犯罪!
这些阿姨、阿伯一时接受不了这个事实,跑去多个政府部门拉横幅!这样闹有用吗?事实证明是没有用的!
另外要吐槽下,这事件中最重要的一环是,也就是令到被骗者深信不疑的一环!骗子陈某伪造的资料为何就那么容易通过增城社保局的审查?
宜家点收科,请睇下面视频报道。
对此事件增城官方通告
涉嫌伪造公章骗社保 “黑中介”及骗保人员被依法查处
——增城人社局关于社会保险诈骗案的情况说明
去年4月份,增城人社部门发现部分参保人提交的《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涉嫌伪造参保。经筛查,多名涉案人员通过不法中介办理了社保一次性补缴业务,该补缴政策本来是针对那些在早年离开了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但中介告诉他们,只要多交一笔4万元以上的“中介费”,就可以通过伪造资料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保标准来帮他们办理。因涉案人员较多,增城人社部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停发该批涉事人员的社保、追缴违法所得以及开展系列相关调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伪造公章证据确凿,中介及参保人员涉嫌诈骗被依法查处。
(一)立案抓捕犯罪嫌疑人。案件发生后,增城人社部门立即报案处理,经公安部门鉴定,这批人员提交的有关审批表所盖公章均是伪造的,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详见附件) ,同时迅速开展追缉涉案有关嫌疑人工作。其中,犯罪嫌疑人、不法中介姚某贞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由检察机关执行逮捕,个别中介人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对逃匿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不法中介姚某明发布网上追逃。目前该案件的侦查工作仍在进行。
(二)依法停发涉案人员的社保及追缴违法做得。增城人社部门依法停止发放涉案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并告知其配合调查核实、落实整改;对已经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依法追缴所得。目前,涉案人员中配合调查核实的占了八成,退回养老待遇共195万元;未配合整改落实的还有38人。
二、涉案参保人停发养老保险,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因涉案人员较多,增城有关部门依法对涉嫌诈骗的中介及参保人员进行查处的同时,增城人社部门多次组织协调会听取他们的诉求,并认真梳理予以回复解释。
问题一:能否恢复发放养老金待遇?
回复:因为涉案参保人不符合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政策且涉嫌违法参保,根据《刑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立即停发养老保险待遇,依法追缴违法所得,这是很明确的。
问题二:何时追回被骗的中介费?
回复:公安部门正在追缉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部分违法中介人员已被刑事拘留,涉案参保人员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损失、维护自身
合法权益。
问题三:政府能否拨出专项资金为他们缴纳社保费?
回复:按照国家现行财政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是不允许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借给涉案参保人用于按新政策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
三、将对涉案参保人员保留追诉和起诉的权利。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伪造参保资料、伪造国家机关公章,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参与本案的违法人员,在明知道中介人是通过伪造资料、伪造国家机关公章的情况下,仍然出钱找他们为其办理参保,属于串谋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如违法参保人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可合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鉴于违规参保人年龄较大,以教育、整改为主,但增城人社局保留追诉和起诉的权利。
温馨提示:参保人对于社保相关事项如有疑问,欢迎你们致电广州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也可亲临区社保中心或各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所在单位人事行政部门咨询,不要轻信所谓的中介或内部知情人士。
附:增城区公安分局及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诈骗案的通告
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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