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下面内容之前,先和大家简单说明下之前的情况。
一女外地女孩,怀上了一增城男的孩子。
大着肚子的女孩跑到增城,男方原本想撇甩呢个女的,想大细都唔要。
在后来女孩奋力争取下,男方终于有点妥协的意思。
但是却出了这个,增城奇葩的“林家的家规 ”。
男方家长说如果女孩要嫁入他们林家就必须签以下这“不平等条约”!大家看看是否有故意刁难的意思?
事情有新发展了,男方父亲问女方要不要做他媳妇,如果要必须守家规,以下是总结他说的家规:
1.女方结婚后不能跟男方一起出来增城工作,不能来增城住,女方要留在男方老家。
2.结婚以后女方不能继续去公司上班,要跟他们村的妇女一样留在家里穿珠做针线。
3.女方有空的时候要到田里种田。
4.女方必须服从男方安排。
5.如果以上家规不遵守男方母亲要打媳妇。
6.如要做林家媳妇要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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