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猥琐佬 于 2015-6-18 09:06 编辑
发神经朋友圈刷了一晚这个,吗的用扇情的言论吸引眼球引起疯狂转载.问题你们想过后果不!!!!!
以为转载了就好伟大,就是好心人???清醒D啦!!典型的好心办坏事[s:85] !!!!!!
好多时候被卖了的儿童,信息要由贩卖者提供才有找回的可能!你让他们看不到生还的希望,其结果只会是玉石俱焚!!!
打个比喻:我是贩卖儿童的,横竖是个死,你妹的不把儿童杀了也不会说出卖了去那!想搵翻个仔?第二世啦!!!
退一万步讲:生离总比死别要好!好多矛得生噶买了儿童后,对买来的儿童直头当系亲生甘好!转呢D同害死被拐儿童没分别!!!!!
买者同罪,一样系杀!!仲系尸骨无存个只!!!!之后打死都吾认,还能有一线生机,反正已经毁尸灭迹!矛证据!!!
录入指纹并不实在,儿童大得快!指纹没参考价值!至于验DNA才能办户口更是脑子进水一相情愿!想法是很好,问题边个比钱??因为这个问题吾单被拐的儿童要验,就连正常生育的都要验先得!而且所产生出来的问题可能会更多!!!
转你妹!!!!!越转造就越多傻人!!!间接成了害死孩子的帮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