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航宇_ 于 2015-3-1 21:40 编辑
年初六年初七跑了从化泡温泉回来休息一天然后又去跑阳朔,这个假期爽歪歪~~图多且乱,请勿介意.
阳朔,这个让我回味的小县城,终于让我了绝了一个心愿.一样的旅舍,一样的房间.或许这就是天注定.
26号早上凌晨4点,早早起来洗刷好赶到挂绿广场麦当劳集合,去到之后打电话给新塘的刘哥,得知他已到中新等我们,万分抱歉.
5点去到中新,所有人员到齐后马上发车.
0730到达四会吃早餐.8点继续上路.
然后就是噩梦的到来.进入广西地界之后全是炮弹坑!!!!!!!!!!!!!!奶奶的!!老子在出发前两天在PP上长了一个疮,那一段路那个感觉真的事爽歪歪!!!第二天神奇的我的疮就好了(爆了就当然好了=.=)!!!一个小时才走34公里!!!!所以回程时决定还是走高速了,不要问我摩托车为什么能上高速,帖子后面会有说明.
凌晨4点在阳朔上高速.一路上80.90时速,10点左右在四会大旺下高速,然后国道一路回来,
半路上稍作休息.
好了,图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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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八条 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准载人。
第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第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第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驶。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该法是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67条列举式和概括式并用的方式, 并未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该条指出:“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千米的机动车,不得 进入高速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该条例已经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 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78第2款明确摩托车可以上高速公路的。第2款指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 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第83条指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是由公安部以公安部令第20号发布,自1995年3月1日起施行的。该办法第8条指出:“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 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准载人。”第11条又指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 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 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最后,该办法对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具体位置作了明确的规定,即“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第43条第3 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
2006年12月20日,周永康部长签发公安部第91号令《机 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该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这个文件的第三个附件,也是广大驾驶员广泛了解与熟知的文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记分分值》,该规章第3条第5款指出:(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1994年12月22日 公安部令第20号发布)
第七条 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第八条 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准载人。
第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第十四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
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
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第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第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驶。
摩托车的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所以,不要再问我为什么摩托车可以上高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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