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增城村民 于 2014-7-16 10:46 编辑
高手001 发表于 2014-7-16 10:31 
要请教我了?不评价村干部是否存在此种行为。
我都话左历史问题历史分析,而家的标准唔可以套用当时的行 ...
当时的行为合不合理合法这个先不说,如果拖到现在都不合理合法那要不要去解决呢?
村民选干部是要来代表村民民意的,如果只是代表他本人自己的意志违反民意,那这个村干部可以下台了!!
你自己都说重大事项要开村民大会,那征地是重大事项还是小事项呢?不用经村民大会通过么?你所说的“强制性”行为是不是就说可以无偿或不合理去抢都可以呢?
还有,你没有正面解释村干部私自处理土地叫公有制还是私有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