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洋溪征地续 附上征地协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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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o00255200 发表于 2013-12-13 17: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2836 发表于 2013-12-13 10:17
只征38亩,应该是征地做道路。听讲哪边是雅居乐直通过锦绣正门。

14.9万系以前征地啦,人大刚刚开完会“征收土地方案,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雅居乐个片地拍左2亿70亩地,成三百万一亩~~,我吾望高过雅居乐,但系都吾可以低过地低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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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o00255200 发表于 2013-12-13 17: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海家声 发表于 2013-12-13 10:50
包括挂绿湖所有征地都系街道办负责,卖不卖就看队长了,他有政府撑腰可以不经过村民同意把协议签了,你们也 ...

如果系甘~~距以后吾使再做队长~~一点都无为村民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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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2836 发表于 2013-12-13 17: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h2o00255200 发表于 2013-12-13 17:29
14.9万系以前征地啦,人大刚刚开完会“征收土地方案,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雅居乐个片地拍左2亿70亩 ...

如果征地拆迁,想按市场拍卖价来做标准,目前在中国是无可能的~~三百万一亩比较低了,目前荔城市中心区土地拍卖价普遍在700万~1000万一亩。只要制度不变,土地市场一直是二元制的情况下,征地是按行政指令操作,不是市场行为。。这有两个层面原因,第一是土地的归属权,你手上的土地按目前的宪法来讲,最终归属权并不是你个人的。。物权法保护的是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私有权,而不指是土地。所以,心存幻想希望按市场价格进行土地补偿是没有法律文件保护的。
第二是目前的土地使用支配权在政府手上,政府是唯一的合法使用组织,间接就等于垄断了土地市场,所以,土地承包人或集体议价权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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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001 发表于 2013-12-13 21: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农用地按目前法律体系无法正常流通,不是商品,因此也不可能具有商品价值。简单来讲农用地只能用于耕种,无法转卖实施建设,如果没有政府征收行为,将土地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是没有商品价值的。
某些人幻想与国有土地同等或者相当价值,那是不现实的,况且政府垄断了一级土地市场。此外,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需要投入成本的,除了征地补偿成本外,还有税费、配套设施建设等投入,农民只看到征地补偿价格低,无法看到政府投入的其他成本,其他成本才是大头。

土地不开发不会升值,只有土地开发成功了,周边的土地等资产才会升值。围住副田耕一世都系农民,只有不断提升土地价值,才有发展空间,道理系甘样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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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bhsz 发表于 2013-12-13 21: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s: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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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 发表于 2013-12-13 21: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参考西山征地,集体反对唔好理政府,又唔系好似挂绿湖甘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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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020 发表于 2013-12-13 21: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s:121],又可以出去玩啦![s: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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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o00255200 发表于 2013-12-14 09: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手001 发表于 2013-12-13 21:08
农用地按目前法律体系无法正常流通,不是商品,因此也不可能具有商品价值。简单来讲农用地只能用于耕种,无 ...

你甘样讲~只系村民地就系草~~政府征收回来就系宝~~你敢讲政府征收完,吾会卖俾开发商?征收个时就低价,卖出个时就高低!!以前村民土地卖俾开发商,开发商咪又搞到国家土地证!!你觉得政府会为钱作对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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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陌生 发表于 2013-12-14 09: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说过,3年内增城范围内政府征地价钱不会变,如有差价,按差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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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顽童— 发表于 2013-12-14 10: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荔城街镇政府已改名叫荔城街道办事处啦!即是荔城街镇最高权力机构。他们用这个名称与你们签协议没有错,因为你们地头是属荔城街政府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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