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房管局领导
您好!
因不懂其他的投诉渠道,所以通过这个平台来申诉自己的不满。
我是增城市中新镇恒福花园的业主,本人于2011年5月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95.5平方的商品楼,按合同规定,开发商应于
2012年6年份交楼(按签定的购楼合同),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2012年6月,当我们满心喜悦想收楼时,恒福花园楼盘却仍在施工中,恒福也未能如期向业主发送收楼通知,时间转眼到了12月,12月底,恒福在业主的强势压力下,终于发出了收楼通知, 虽离合同交楼已整整推迟了半年,业主在不计较这延期的时间和差的装修标准前提下(1500元精装就像500元一方的装修标准)去收楼时,恒福楼盘却仍有诸多方面无法达到达标收楼条件,如永久水电,绿化建设等等。
无奈之下,恒福业主走上了诉讼之路,开始只是少数业主,后来有了第二批,第三批,在这么多业主都对楼盘诸多条件不满的情况下,恒创投资有限公司老板关老板没有给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有的只是不平等条约,如在部分业主诉讼过程中有小部分业主因家庭因素不得不收楼,但恒福要求签订放弃诉讼的不平等条约,现在的我等了足足1年半多时间,诉讼经过增城法院诉讼和广州法院诉讼,恒福业主胜诉,胜诉后我想办理收楼,恒福开发商仍不给一个歉意的态度,竟让我签订不平等条约,不平等条约如下:
情况说明
广州恒创投资有限公司
本人现申请按现状收楼,但收楼后办理房产证的时限不以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具体办理房产证的时限双方诉讼终结后另行商定。
特此说明
业主:
二0一三年 月
同意按照情况说明办理收楼手续
广州恒创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二0一三年 月 日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道?楼盘的法人代表可是人大代表关福如喔,当时的我买楼的前提是看到了这个人民官的头衔,我信任他所以我选择了这个楼盘,现在却经过整整一年半的时间,法律维权我用了,时间我等了,现在却还要面临的是不平等条约?这也够黑的吧。。。难道说我就收不成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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