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逸的伤 发表于 2013-7-7 00:55 
小陈,你条件很不错,感觉你是有思想的man,本人今年内闪婚,26-28要bb,你可否接受?睇出你系诚心噶,太爱 ...
抱歉,本人不是夏街地主佬。至于26-28要bb,可以接受,符合我霖法,但是今年内结婚的话我觉得不是很好吧,毕竟我们两个还不是很了解,对你对我也不太好,到时候婚后出现问题和矛盾就不好啦,睇完评论之后觉得楼主应该是一个挺有想法的女孩子,现在能做到经济独立的女性不多啦。你是我目前遇到的第二个有这种想法的女孩子。有意进一步了解,我会给你我QQ,授权空间访问,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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