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说的是 在国外如果有人恶意讽刺和诋毁有处情的男女,是可以告此人诽谤的。而在我们中国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这就导致了某些非处和别有用心的人大肆鼓吹婚前性和打击有处情的人。 而对于现今,诸如 “女性也有追求性的自由和幸福的权利”、“都什么年代了”、“爱他就给他”,“爱她就要包容她的一切”此类的话。他/她们这么做的目的--在于维护自身的利益,从而歪曲了处女主义和真正的女权主义(断章取义),骗的都是些不明就里的人。
【男人的利益:能够以“爱的名义”免费而持久的玩弄女性,等到对对方失去了新鲜感,同样能够以“爱的名义”潇洒而又不负责任的离开,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女人的利益:能够以“爱的名义”掩盖自己不自爱的过失,不敢面对过去极力逃避现实,利用“苦肉计”等苦情戏码来博取世人的同情。在择偶时,增加自身砝码,使其能够与处女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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