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搞笑 发表于 2012-7-10 17:53 
,对于这点我真没懂.你在猥琐佬的贴里说 这件事情已成事实了. 法院已判决要求对方补多3.5W给楼主家 ...
呢位仁兄又系马甲号,好怀疑你的动机!!你除了在我这里回帖,其他网民的贴都无回....难道又系反骨仔的同谋??我解析得好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你仲在挑骨头!!
又想做个脑残的农夫?——
被咬后,对蛇说:好吃吗?来,再咬一口!咱不缺肉![s:85]
我想你不会有甘低B的思维吧!!心照啦。[s:78]
你好好看看那些回帖,声讨反骨仔的网民是绝大数---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公道自在民心!![s: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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