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两篇关于这事贴想发表下自己的观点,我现在住的就是单位集资房 当时95年左右买的也不上6w 对方当时用 8.5w买了 这么说楼主主一家 不是还挣了吗 关于当时两家这么好的关系 还用高于市场价来买 这又说明了什么 还有就是当初为什么要借给他们住呢 当中是不是又有什么个别的原因呢 那就是楼主一家和对方家 才知道了 只靠楼主一面之词 大家就一面倒的偏下 是不是有点踏入误区了 还有就是为什么,当初都承诺以8.5W交易这套房,为什么还要拖着一直不去办理过户手续呢 ?别说什么不计较那些亲人什么的,都听腻了,这么做是不是别有用心呢 那就不为人知了,最后要搞到双方对簿公堂这就有太悲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呢 ,我只对这贴内容 进行了个人观点上的述说,只对事 ,有什么得罪之处请多多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