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局长对群众申请低保难问题的答复
http://bbs.zc173.com/thread-126644-1-1.html
刚看了这个帖,心里有个疑问:2007年6月出台的《增城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审核审批时间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流程为:首先居(村)委会自收到群众申请资料之日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公示,初审通过后将申请资料报镇(街)民政办;其次镇(街)自收到居(村)委会上报的申请资料之日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通知居(村)委会二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民政局审批;最后市民政局在收到镇(街)上报的申请资料之日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核实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关于前两点我没什么想说的,因为此次是局长到访,所以村委居委的我就不说,直说最后一点:最后市民政局在收到镇(街)上报的申请资料之日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核实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这两年走访了一些服务对象的时候,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有些村子在低保这一块,,某些村委与申请低保人之间存在着裙带关系,这也就算了,关键是申请人家庭经济条件还算可以,而且还那么明目张胆!
所以我想问,规定出来了,是否工作又落到实处?我想这种现象一定不是极个别的现象?
希望民政局的相关领导真的能够把工作落到实处,把好审批的关,尽量把资源最大化,不要再让某些人亵渎了你们的工作和你们的I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