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及广大群众朋友,首先我在这里向大家通报一下,前段时间,经我在家园网站公开犯罪嫌疑骆宏伟的涉案情况,并经我多次向徐志彪书记及叶牛平市长,及广州、广东省法院、检察院投诉反映,增城市农业局于2011年5月25日收回了犯罪嫌疑人骆宏伟的公车粤AX3089,并于5月26日早上10时宣布撤去陈金权农业局渔业科科长的职务。
徐书记、叶市长好野!!!!他俩真正是我们增城的父母官。贪污腐化不除,何来的公平与正义??何来的幸福??徐书记与叶市长贯彻执行了胡锦涛总书记“反腐要用实效取信以民”的指导精神。
现在,我又举报骆宏伟与陈金权另一个以鱼塘改造为名,实际上是利用扶农资金为非法偷沙筑溃堤塘坝,并虚报鱼塘改造面积的涉案情况。具体如下:
2006年广州市财政局穗财农[2006]124号《关于安排2006年度第一批土地出让金项目的复函》和广州农业局穗农[2006]153号《关于下达2006年度第一批土地出让金项目的通知》安排增城市增江街的光辉村500亩鱼塘进行改造,项目资金为125万元,每亩改造资金为2500元。由于增从高速施工的原因,该项目无法实施。骆宏伟为了套住这125万项目资金,便到处搜罗地点顶替,故技重演,像中新田美的工程调整到乌石为抽沙打掩护一样,骆宏伟把增江街光辉村的500亩鱼塘标准化改造项目调整到石滩镇的塘口村及姚田心村。分别为塘口村180亩及姚田心村320亩。
实际上,塘口村的所谓鱼塘,只是非法抽沙分子抽沙形成的一个深坑塘,深达十几米,而且只有一口,面积就达90亩左右(如图)。骆宏伟就把这口90余亩的抽沙坑虚报180亩鱼塘改造项目(就像中新镇乌石村110亩虚报380亩一样),勾结非法抽沙分子,骗取国家强农惠农资金。
由于这口抽沙深坑塘就在塘口村的村边,深达十几米,塘口村的很多小孩经常在塘边玩,非常危险。增城市国土局为了避免像增城中新镇乌石村抽沙塘淹死4个小孩的悲剧重演,于2010年9月7日,增城市国土房管局执法监察大队联合石滩镇政府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该塘口村一违法抽沙场,并责令沙场负责人限期自行拆除鱼塘上的抽沙设备。(详见增城日报2010年9月8日报道)。
180亩的鱼塘,每亩改造资金是2500元,180亩就是45万元。90亩的抽沙深坑塘,虚报180亩的鱼塘,虚报多一半,国家的强农惠农资金不是用在农民急切的生产,而是用上非法抽沙分子上,用国家对农民的救命钱来作非法抽沙幌子。骆宏伟陈金权之流,身为国家公务员,党员领导干部,用国家的强农惠民农资金,做非法的勾当,天理何在??!!国法怎容??!!
本次是第三集报料,第五集后,如果骆宏伟等人还是逍遥法外,我就根据律师及有关搏客专家的意见,把余下的骆宏伟的巨额涉案情况在天涯网及新浪等大型网站公开,让全国人民共同监督增城的司法公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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