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五年规划解读之三
法治建设是幸福增城的重要保障
“强化法治和民主保障,努力建设幸福增城”。市委书记徐志彪在全会上的报告,进一步丰富了增城科学发展的内涵,抓住了以人为本这一核心和关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增城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期、利益格局调整的复杂期、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市观念,以实施阳光法治、法治惠民工作为抓手,全面开创法治增城建设新局面。
法治是适应增城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实现新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一是法治环境日益成为城乡重要的投资发展环境,法治精神日益成为城乡发展的动力,法治手段日益成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的基本方式。二是法治建设对于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用突出。必须把法治确立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充分运用法治的理念、方法、手段和机制,构建起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制度。三是法治建设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责任重大。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更趋多元、更加现实、更为迫切,越来越多地通过依法维权的途径,主张和实现自身权益。法治建设必须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努力在各个方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完善的法治服务和支持。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意识、工作动力和制度保障,使法治增城建设不断创新发展,再上新的台阶。
《增城市依法治市“五五”规划》已获全会审议通过,我们要以抓经济发展的气魄和力度,全面推进增城的民主法治建设。要突出民生法治,不是如何“治民”,而是如何“惠民”,让法治真正惠及人民群众。每做一件事,每办一个活动都要考虑如何让老百姓得到实惠。每年都要通过法治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这就是我们依法治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要坚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人大的协调指导作用、“一府两院”的执法主体作用、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和人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作用,以更大的决心推进法治导向,以更实的作风推进依法行政,以更硬的措施推进公正司法,以更高的标准推进民生法治,以更新的方式推进法制宣传,以更强的合力推进齐抓共管,切实为创建高水平的科学发展示范市、建设幸福增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市依法治市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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