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依法对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超生”人员实施司法拘留。
(通讯员 增法宣 增暨升)日前,经增城市人口计生局申请,增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拒绝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的钟某球、刘某容等人实施强制执行。执行中,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2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此次强制执行活动表明我市依法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的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新塘镇东洲村的钟某球、陈某焕夫妇于2009年11月违法生育第二孩,市人口计生局对其发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92088元,该夫妇拒绝履行缴费义务。市人口计生局于2010年9月依法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29日依法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正果镇庙尾村的刘某容、王某欢夫妇于2009年10月违法生育第二孩,市人口计生局对其发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58150元,该夫妇拒绝履行缴费义务。市人口计生局于2010年10月依法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23日依法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钟某球夫妇、刘某容夫妇在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后均拒不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义务。
1月7日,市人民法院在市人口计生局的协助下,对该两宗案件依法实施强制执行。执行中,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钟某球、刘某容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并将继续追缴所拖欠的社会抚养费。
增江街东方村的张某勤、游某英夫妇于2010年1月违法生育第二孩,市人口计生局对其发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71916元,该夫妇表示经济困难,经批准签订了《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保证书》,并缴纳了第一期社会抚养费45000元,但第二期社会抚养费8972元在规定期限过后仍迟迟未缴,市人口计生局于2010年9月依法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29日依法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后张某勤夫妇仍未主动履行。执行中,法院在查询到张某勤夫妇名下账户有足够存款时,依法从该账户中划扣了其欠缴的社会抚养费8972元。
市人口计生局负责人表示,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当前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计生政策未改变,严格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动摇,严肃查处违法超生行为的力度不能放松。今后,对一切违法生育行为,市人口计生局将发现一宗、处罚一宗,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希望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少生优生。
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生育行为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为维护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社会秩序的公平公正,今后,计生部门申请对其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予以强制执行的,经依法审查,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的,市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以确保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实施,为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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