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两男童遭性侵一人死亡 难定凶手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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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维系 发表于 2011-1-5 13: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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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潼洛寻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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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潼洛东张西望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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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潼洛将手臂搭在文文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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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地白沟曾是当地烟民的乐土,也成为嫌犯徐潼洛屡屡得手的犯罪之地

事件档案一

男童:乐乐年龄:9岁时间:2010年11月7日凌晨地点:潼关县城郊白沟废弃窑洞结果:疑遭性侵

白沟,白色的药片,穿着白帮蓝面黑翻毛的棉夹鞋的“怪爷爷”,光着屁股的男孩,一段时期以来的潼关,这样一些关键性的词语总是出现在人们的交谈中。

生与死,罪与罚,一系列连环猥亵男童案的背后,一连串冰冷的话题让人倍感沉重。岁末年初,记者前往潼关深入调查,试图解开这起引发全城恐慌的案件背后的重重迷雾。

性侵男童连环计

设套


徐潼洛找好目标后,借口帮他取钥匙,与受害男童搭讪,并取得受害人信任。

下药

徐潼洛将受害男童骗至窑洞后,捆绑起来,强行给受害人灌下药片,使受害人失去知觉。

性侵

待受害人昏迷后,对其进行性侵犯,之后将受害人遗弃在窑洞

一个九岁男童的劫后余生

2010年11月7日,立冬。黎明时分,夜色尚未褪去,天空一片沉重的铅灰色。寒风在渭北平原的沟壑间四处游走。

6时许,渭南市潼关县城关镇周家城村唯一在潼关中学读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屈雅,走出家门到校补课。走进村南拐弯那堆玉米秸秆堆时,一阵阵“哗啦哗啦”的声音在尚未散去的夜色中隐隐约约地传了过来。屈雅大着胆子放慢脚步,努力瞪大眼睛细看,呈现在她面前的景象让这位高中生倒吸一口凉气。

一个只有八九岁模样、光着下身的孩子正瞪大着惊恐的眼神,半蹲在柴垛里,用单薄的线衣护着双膝,浑身颤抖,如同筛糠。

“杀人犯!有个杀人犯说要拿刀杀我!”赤裸着下体的孩子用稚嫩的声音叫喊,由于天冷,孩子的声音一直在颤抖。“我叫乐乐(化名)。住在城里。地址我记——不起来了。姐姐!你快——快救我——”男孩抖动着的身体开始摇晃起来,几次由于体力不支躺倒在秸秆堆中。。

屈雅连忙把这个叫乐乐的小男孩从柴垛内拽了出来,并脱下自己的外套紧紧地把他包裹起来。

“快走!和姐姐回家!”屈雅不由分说拉起乐乐就向家里跑去。两人慌乱的脚步惊得村内的大狗小狗顿时一起狂吠起来。

听到门外自己家的看门狗吠声愈来愈激烈,屈雅父亲屈抗荣侧耳听到有女儿那熟悉的脚步声向自家门口跑来,他对着躺在炕上的妻子大喊:“拉灯!快起来!女子遇事了!”

夫妻两人光脚冲到屋门前准备开门,就听见女儿屈雅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大喊:“爸,快起来!杀人犯把娃带到白沟里了!”

夫妇两人借着灯光看到,在女儿身边有一个一米三四的小男孩,光着下身,满脸满腿都是泥土污物和三四厘米长的荆棘划痕,光脚穿着的一双鞋子早已看不出模样。两对小虎牙正嗑哒哒地上下打着架。

“人命案子,这是大事呀!这娃要交给国家处理。”屈抗荣赶紧发动摩托车,将乐乐和女儿屈雅带上,向不远处的县城飞奔而去。

被骗至窑洞后灌药

在二姑娘家里见到孙子乐乐时,他已经疲惫不堪。他踉跄着向奶奶王老太扑过去,倒进奶奶怀里便昏睡不醒。乐乐被迅速送入医院急救。检查显示:乐乐的体温为36℃,心率60次,只有同龄儿童的三分之二。经过两天的救治,乐乐初步恢复了健康,混乱的思维也开始逐步正常。

恢复后的乐乐告诉奶奶,11月6日接到奶奶电话后就离开了伯父家,走到半道,一个50多岁的老头从背后走上来对他说:自己把钥匙落在屋里了,让我帮他从墙上递进去。

这个五十岁的老头嘴里说着。乐乐鬼使神差地就跟着他往前走。“他一会说在前边的坡上,但到了地方又不说话,还是拽着我走。”在乐乐不愿意前行的时候,老头说快到了。就这样,当乐乐感到害怕时,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城外一片空旷的田野,那里人迹罕至,满目荒凉。在田边小路的一所闲置小房子边,老头停下脚步,摸出两块饼干,递给乐乐一块。然后边吃边向四周观望。吃完饼干,“这位怪怪的爷爷变脸了。”他一把抓住乐乐向不远处的一处大坑里拖。乐乐看清这老头穿着白帮蓝面黑翻毛的棉夹鞋,提着一个帆布包。

老头将乐乐拖至沟底,然后再拽进一孔窑洞。接着对乐乐就是两记耳光,边打边教训道:要听爷的话。随即打开手提袋,取出一根绳子,将乐乐反背胳膊,绑住双手。突如其来的变故,一下子让9岁大的乐乐无所适从。他呆在原地,脑海一片空白!老头又从袋子里摸出一个纸包,打开是一堆白色的药片,有十几片。他把药片倒在左手后,右手卡住乐乐脖子,将药片倒进乐乐嘴里,要求乐乐喝一口水咽下去。在老头转身打开矿泉水瓶盖的时候,乐乐将嘴里的药片用舌尖拨到齿颊之间藏起来。老头卡住乐乐脖子强行让他把药片咽下去。“这药是迷魂药,喝了就啥都不知道了,就回不了家了。”乐乐心里默念着,迫不得已将三片药咽了下去。“不一会儿我就感到头很晕。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我趁他不注意,将藏着的药片赶紧吐到身边的土堆里。”

乐乐究竟遭遇了什么

当乐乐再次醒来时,四周已是漆黑一片。他发现自己双手已经松开。那个老头早已不见踪影。只有他独自一人躺在窑洞内,上身只穿着一件秋衣,下生赤裸,脚上穿着鞋,但袜子却不见了。

乐乐在黑暗中凭借记忆,寻找着进入大坑的小道,向来路返回。跌跌撞撞地跑了好一阵,饥寒交迫,惶恐害怕的他发现一堆玉米秸秆,便一头钻了进去。这时,他感到自己脑子还算清醒,便在心里告诉自己千万不敢睡着,以防那位扬言要取刀杀了他的爷爷找来时,自己还浑然不知。

大约半小时过去,天色开始亮了起来,乐乐遇到了上学路过的屈雅姐姐。

孩子获救后,乐乐的家人心中一直不解,他们发动所有的亲朋好友要在潼关县找到那个穿一双白帮蓝面黑翻毛的棉夹鞋的老头,他们想知道,在乐乐失踪的这段时间里这个强行脱掉孩子裤子,并且给孩子灌药的老头究竟对孩子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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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维系 发表于 2011-1-5 13: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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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张文文的床铺上,现在只有文文的照片躺在上面

事件档案二

男童:文文年龄:10岁时间:11月15日地点:潼关县城郊白沟废弃窑洞结果:遭性侵后死亡

十龄男童遭猥亵冻死野外

2010年11月16日9时,下田除草的农民,在大白沟外不远处的一片麦田内,发现一具下身赤裸的男童遗体,上身穿着潼关县城文川小学的红校服,脚上只有一只鞋。

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随即又通知寻找儿子文文一夜未果的县城居民关某去看看。

正在寻找文文下落的大伯得到消息后,迅速赶赴现场,一步步向前走向男童遗体,先看到一条满是泥土被撕破的男童松紧带罩裤散落在麦田中。沿着十余米的攀爬痕迹向前,是一处长满荆棘野枣树的原畔尽头,那里蜷缩着一具男童的僵硬身躯。满身都是伤显然是一路攀爬过来的荆棘枣刺的划痕,臀部青紫一片,上身的衣物和下身裸露的身体被泥土沾污后,已难辨原有本色。两只脚做出向后蹬伸的努力状。

文文大伯蹲下身子,侧头观看死者面部,见其面部痛楚,头顶努力地向前下方伸出去。一侧眼部明显淤血,淌出鼻部的一道血迹在寒风中早已结痂。这个孩子双手抱在胸前,企图能给自己一丝温暖,做最后的一线努力。在野外的麦田边,在一排密集的荆棘野枣树前,男孩子走投无路,面临绝境,躯体和生命一同停滞,白沟成了这个孩子人生的终点。我们无法想象这个幼小的生命在此之前究竟遭遇了些什么?

“文文!真是文文!”得知寻找一夜的儿子僵死在野外的麦田,父亲关某还没走到儿子身边,便两腿一软,昏死过去。

在随后的尸检鉴定报告中显示:文文全身未见尸斑,多处擦刮伤,但无致其死亡的外力伤害。体内检出有安定片成分,但其浓度未达到致死量;心肺部有出血点,体内血液呈流动性,两心房血液颜色形状有差异。结合当地夜晚气温,考虑系冻死,体内安定药物加速了冻死的发生与发展。

法医鉴定时还发现,文文肛门口肌肉呈高度扩张,已无力回缩,阴茎包皮明显外翻,考虑死前遭遇过男性的性侵害。

街头监控录像找出嫌犯

案件发生的地点叫大白沟,呈半弧形包围着潼关县城的东南两个方向。那里有数十孔窑洞,在全部被政府安置搬迁到沟上潼关火车站周围时,住户已达到300多人。随着住户搬迁,数十孔窑洞悉数废弃。窑洞前的空地先是被改良成粮田。但因其距离村庄约2里多路,且便道狭窄,不利耕种,三四年前被分割三块,承包给农民种植花椒。

沟内被种上花椒后,更加人迹罕至。但近几年却成了当地暗地吸食大烟土的烟民们的“公开烟馆”。据当地村民反映,隔三差五有烟民匆匆而来,在沟底找僻静窑洞过足烟瘾,迅即离开。

文文失踪后的第二天,家人在百般寻找无望的情况下,想到了文文上学路上那些街头巷尾的狮子楼口安装的监控摄像。随着一盘盘录像被重放,失踪文文的消失经过被扑捉到眼前。

11月15日12时55分,文文吃过午饭,离开母亲向学校走去,经过县委时,能看到他一边吃着棒棒糖一边悠闲前行;穿过第一个十字路口时,文文在一家超市门前停留片刻后,穿越马路,此后那位穿着白帮蓝面黑翻毛的棉夹鞋老头尾随而至,他一面在马路中央东张西望,一面前行,画面显示其左侧口袋装着一个白色的塑料袋。走到工商银行门前时,文文和老头已经并肩而走,此后文文显然改变往常应该走的直行路线,和穿着白帮蓝面黑翻毛棉夹鞋的老头从另外一个巷子走了出来,这时,老头的左手已经亲热的搭在文文的肩膀上,文文手里拿着白色的塑料袋,此后两人从画面消失。

文文失踪前和一位老头有过亲密接触。这一个重要的线索被文文亲属发现后,立刻向警方作了报告。办案民警赶赴西安对视频资料进行技术处理,挑选最清晰的画面制作了视频短片,打印出了视频截图。

鉴于案情重大,潼关县公安局迅速将案情上报至市局。有专家分析指出,犯罪嫌疑人应为单独居住,无固定职业,可能从事收破烂职业,有性变态倾向,且具备接触安定类精神药品的条件。

嫌犯徐潼洛终落法网

在随后进行的摸排中,家住城关镇的52岁男子徐潼洛,经常在城区一带拾破烂,有盗窃犯罪前科,与视频监控中的嫌疑人非常相似。30分钟后,徐潼洛落网。技术人员对其住处进行搜查时查出了受害人衣物和一定数量的精神药品。

在当晚进行的审讯中,徐潼洛供述了其于11月15日13时许,在县城中心街东风巷口,以帮其取钥匙为由将受害人文文诱骗至周家城白沟附近的一窑洞内,强行给文文服用精神药物,并对文文实施长时间的性侵害后,独自离开案发现场的犯罪事实。同时,犯罪嫌疑人还供述了其于11月6日,以同样手法将另一受害学生诱骗至白沟窑洞进行猥亵的犯罪事实。警方认定徐潼洛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涉嫌猥亵儿童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经报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对徐潼洛依法执行逮捕。

一问

孩子没来上学,老师为何没在意?


悲剧发生已经月余,提及文文,全家顿时哭声一片。

2010年11月15日傍晚6时许,文文母亲突然接到儿子的托管老师打来的电话,“文文今天没有来补课、吃饭”。文文母亲赶紧给文文的班主任谢亲打电话,方才得知儿子文文一个下午都没在学校出现。

据了解,当天下午1时25分,班主任谢亲按照规定到班级清查学生到校情况,当时还有副班主任宋亚玲在场,准备辅导数学自习。谢亲看到班里有三名学生没有到校,其中就有文文。下午最后一节课是班主任谢亲的班会课,谢亲在课前清点学生人数,课后放学就回了家。

当文文家长上门到谢亲家里询问孩子情况时,谢正给在自家托管的学生辅导功课。

文川小学校长王司军得知学校有一名学生失踪在上学路上时,已经是当晚6时30分。当晚家长和校方组织了多路队伍到全县网吧游戏厅进行地毯式搜索,直到黎明时分。文文的家长到辖区派出所报案,被告知报失踪也只能是24小时之后。

校长王司军提及此事连连摇头,表示如果班主任按规定向家长打一个询问电话,或者向文文在本校担任保卫工作的舅妈告知一声,也不会让校方陷入如此被动的境地。到2010年11月18日,即文文死亡后的两天,在城关镇教育组和文文亲戚及村支书三方协调之下,文川小学一次性补偿文文家七万九千元。

二问

疑犯人格分裂,何以屡屡得逞?


文文被害案件及系列猥亵儿童案宣告成功告破。这个结果对于解救过“小虎牙”乐乐的屈抗荣来说,应该是早就预料的结果。但让他想不通的是,当自己带着乐乐赶到城内派出所报案时,警方作了简单的记录,然后开着警车带着乐乐走访现场。临行时民警对屈抗荣说,有时小娃儿说的话也不能信。你忙就先走。一个小孩子光身子躲在玉米秸秆堆里,公安咋能像没事似的?满腹孤疑以为此事牵扯人命大案的屈抗荣推着摩托车离开派出所时,嘴里念叨着,这不是说我多此一举吗?

乐乐走失一夜,后又出现昏睡症状,这一情节引起了乐乐在驻地派出所任副所长的姑父注意。乐乐这位当警察的姑父和乐乐奶奶,多次带着乐乐在街上寻找那位穿着白帮蓝面黑翻毛的棉夹鞋的老头。再次见到他时,已经是徐潼洛被警方控制之后了。指认犯罪嫌疑人时,乐乐看到徐潼洛连忙躲到奶奶背后;徐潼洛看到乐乐,身子一怔,满面惊恐。

一个人格分裂的疑犯何以屡屡得逞?

文文舅舅告诉记者,自己在走访徐潼洛的房客时得知,文文失踪第二天,徐潼洛在家里清洗了一大盆儿童衣物,说是自己孩子的,想洗干净后送人,通过询问对比,那些衣物是文文丢失的。在文文家长看来,校方对学生安全重视不够;警方的认识不到位,如果早期调出录像,抓住嫌犯,可以让其他孩子免遭伤害。

三问

整座县城陷入恐慌,如何保护孩子?


文文被害的消息传遍了潼关县的大街小巷后,潼关县全县震惊,全县城形成了五六年级学生上下学也要家长接送的反常现象。

11月24日,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公安局召开公开处理大会,以“杀人和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徐潼洛依法执行逮捕。当天,数千名群众自发聚集在县城广场。当徐潼洛被武警押解走向主席台上时,愤怒的群众冲破警戒线,拥向徐潼洛,抡起拳头大喊:“打死他!打死他!”一份强烈要求严惩徐潼洛的千人请愿书,在人群中传递,台下群众争抢着在请愿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事后收回的写有密密麻麻姓名的请愿书有十页之多。

四问

遭遇法律空白,嫌犯可能被轻判?


正当潼关县百姓对涉嫌性侵害诸多男童的徐潼洛千夫所指,表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时候,对其如何量刑却面临法律空白的尴尬。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曹铜华律师认为,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的影响,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发生在渭南市潼关县的系列男童性侵害案件,明显能看出是成年男性对男童实施了包括强奸在内的性侵害。

但强奸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罪名,往往会产生很多争议。我国对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强奸罪的客体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男性是没法被强奸的。从情节上讲,必须是男性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刑法上,这被称之为“奸入”。如果没有“奸入”,虽也属于强奸罪,但确切的说属于:强奸(未遂)。

虽然徐潼洛的行为构成了一般意义上的强奸,但因为我国《刑法》对男人被强奸无明文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如何对徐潼洛量刑就面临法律的空白点。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如果不满14岁的少男受到所谓强奸,只可以“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罪论处。

主编有话说

谁打开了潼关连环案的潘多拉魔盒


读完这期稿件,心中伤感不已,为那几个花季的男童,更为其中已经夭折的灿烂生命惋惜。一条荒凄的小沟,几孔残败的土窑洞,在一个特定的时段里,竟然会成为几位少年一生中难以抹去的噩梦?成为一段用生命做祭,用童真为旗的惨然缟素,触目的矗立在千里黄河南岸的秦东潼关,向我们这个成人世界发出:究竟是谁一手造成这起连环悲剧的沉重诘问?

小时候听大人讲故事,知道了神话中有一个叫“潘多拉”的神奇魔盒。那时,我只是天真的认为只有坏心肠而又丑陋的巫师才能将其打开,然后施以妖术,折磨好人。这时人间就会有灾难,好人就会遭殃,因为代表邪恶的“潘多拉魔盒”的钥匙只掌握在坏人手中。但通过这起连环案件,我突然明白:好人有时也会在无意中打开这个邪恶的盒子,甚至无意中成为帮凶!

就以本次潼关事件为例,如果第一个被伤害的孩童的家长在自己寻找的同时选择报警,随后接连发生的男童失踪是否就不会发生?如果当地警方对声名狼藉的事发地进行长期的重点监控,这起让人扼腕的极端事件就有可能不会发生。如果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能够落到实处,而不是出现一连串苍白的巧合和偶然,从而使一个学生的在校情况尽在掌控之中,是不是这一切都可以得到避免?如果只有用处方才能买得到镇静类药品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最起码孩子遭劫后的神志应当清醒,而这种清醒在这种特定时段足以挽救一个人的鲜活生命。如果当地有关部门只要稍稍用些心,对当地的民情和治安动态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何以会出现家长集体为孩子担心的尴尬局面?

华商网  阎晓鸿文/图 本报记者 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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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缘 发表于 2011-1-5 19: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定强奸罪干吗?直接定杀人罪吧,死了人不填命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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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魂鱼 发表于 2011-1-6 16: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影响很大,应该要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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