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局以上单位:
《增城市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责任单位职责》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局,联系人:黄剑辉,联系电话:32821212)反映。《印发增城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增委办发[2001]12号)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废止。
从2011年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每年的中心工作对市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责任单位的职责进行调整,并于每年年初下达至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应指定1名联络员,于每年1 1月底前,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汇报本单位年度落实职责分工情况(2010年的年度落实职责情况 按市人口计生局要求汇报)。各责任单位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考评范围,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职责落实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并将检查考核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通报全市各镇街、市直局以上单位。
中共增城市委办公室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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