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城市市区限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准入城证》的申办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办《准入城证》的车辆必须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一)申办车辆必须是申办单位的自有自用车辆;
(二)申办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有效,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有效年度检验期内,且购买了机动车交通安全强制保险;
(三)申办车辆无未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记录和未结交通事故。
二、申办《准入城证》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申办车辆归口管理单位审核的《货运车辆入城通行申请表》;
(二)申办车辆的机动车交通安全强制保险单(卡)及复印件;
(三)申办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办车辆的驾驶人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办车辆单位的承诺书;
(六)属申办单位租赁车辆的,还需提交相关货物运输租赁合同(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应包含租赁期限、费用、租赁车号、车辆所有人、具体运输物品等内容);
(七)运输易燃易爆物资的车辆,除前六条材料外还需提交市交通运输局的资质审核意见;
(八)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辆、散体物料运输车,除前六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市城乡建设管理局的资质审核意见;
(九)搬家公司车辆,除前六条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经营证件复印件。
三、《准入城证》办理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领取填写《申请表》→资格审核→公安交警部门审查及制证→发放《准入城证》
特此通知。
增城市公安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