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税优惠将取消 2011年将按10%税率征收

[复制链接]
思路 发表于 2010-12-29 15: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jpg
小排量车型的购置税优惠政策画上了句号

在2010年度,我国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而在此之前的2009年度,购置税的优惠政策曾按5%的税率征收。实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期间,对于车企在小排量车型的销量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在今年购置税优惠减半后,已有不少车企表示库存压力加大,销量有所下降。而购置税优惠完全取消后,相信其销量将会进一步受影响。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购置附加税=购车款/(1+17%)× 购置税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2 显示全部楼层
汤圆 发表于 2010-12-29 15: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骑单车的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灬式狼丨 发表于 2010-12-29 17: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居民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