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调查数据显示
2.7亿中国家庭三成存家庭暴力
据全国妇联调查显示,在2.7亿个中国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夫妻间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妇女;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此解体。据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数据显示,因家庭暴力问题引发的各种争议或案件呈现不断升级趋势。而因为家庭暴力出现的反暴力案件这几年也在逐渐攀升。
有关抽样调查显示,家庭暴力在普通人群中的发生率为34.7%。而近几年家庭暴力更呈直线上升的趋势。据福建省专项调查显示, 大多数人知道家庭暴力,并对此持明确否定立场,但大多数有认知的家庭暴力仅限于身体暴力;逾64%的受访成年人表示,其一生经历中有被动经受家庭暴力的经历;近40%的夫妻承认有婚姻暴力经历; 60%的未成年人遭受过来自父母一方或双方的暴力。
据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出警记录统计,夫妻纠纷引发的家庭暴力一直是110接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仅2010年1至10月,该市市区共发生家庭暴力322件,平均每天1件。多种不同层面、不同背景的调查结果均显示,家庭暴力不仅存在,而且数量惊人。
来自我国监狱部门的信息显示,因遭受家庭暴力无法摆脱最终导致“逼急杀夫”的案例一直是我国女性暴力犯罪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据陕西省女监统计,自2005年以来,以暴制暴犯罪的女服刑人员每年都以20%~30%的比例上升。在陕西省女子监狱,仅2007年,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暴力犯罪而服刑的妇女有171人,占该监狱各类故意杀人犯罪总数的30.35%;在171件杀人案件中,妻子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被迫以暴力杀夫案件有163件,占95.32%。
转变执法观念 确保妇女“投诉有门”
办案检察官表示,由于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绝大多数是妇女,因此她们受到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当虐待超过了她们的承受能力时,有些人被迫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家庭暴力也严重地危害下一代的成长。
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子女,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伤害,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等心理障碍。如果得不到及时诊治,在长大之后很可能会成为新的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其中有的甚至会形成敌视社会、报复社会的人格,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要有效遏制家庭暴力产生,必须制定相应可行的预防对策:
■尽快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
我国目前仍然未形成全国性的统一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典,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实体与程序并重,增强可操作性;预防为主,明确各种救助措施,为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
■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化解矛盾
执法人员要转变观念,依法办事。公安机关应做好接待工作,确保受害妇女投诉有门,“110”应及时出警并区分轻重作出相应处理;人民检察院对报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的家庭暴力案件,应依法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并实施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因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的案件,应查清事实,公正审理,依法判处。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化解家庭矛盾,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救助网络
消除与防治家庭暴力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区单位、新闻媒体和社团组织的协同合作,使家庭暴力走出“邻居不劝、居委会不问、单位不管、不出人命司法机关不理”的真空地带。
建立多个部门参与的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督查妇女权益工作。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接待站、妇联、村居委会、医疗机构等组成社会救助网络;同时借鉴国外成熟的做法,建立妇女避难所,收留受暴妇女,为其提供临时食宿、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和简单的技能培训。
遭受家暴起诉离婚法院将开绿色通道
本报讯(记者李罡)石景山法院日前发布的一项调研显示:因遭受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占到了该院全部离婚案件的6%。鉴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案受害一方举证难,石景山法院将建立“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开庭、及时调处。
该院对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进行调研发现,该类案件数量呈现增长趋势。2010年前三季度,石景山法院共受理离婚纠纷739件,其中当事人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纠纷的案件占到6%左右。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一对一”的特点,往往缺乏直接的现场目击证人,且多数情况下家庭暴力造成的只是轻微肉体伤害,多数受害方无法现场及时取证,或者事后疏于取证,导致证据缺失,一旦受害方因忍受不了长期家庭暴力而诉至法院,往往出现举证难,受害受损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此外,在高学历、高收入等“双高”阶层家庭中,家庭暴力的表现方式,往往采用精神虐待方式也即“冷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蔽性及不定期发作性的特点,导致暴力的发生常不为外人所知,更加深了取证的难度。
鉴于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存在的取证难题,石景山法院将采取对因遭受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的部分举证能力较弱的当事人,由法官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此外将对家暴离婚案建立“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开庭、及时调处,使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及时得到法律支持。
近年来重大家庭暴力案件
■吉林省黎树县北老壕乡的一名农妇,如今已当上了奶奶,却仍摆脱不了丈夫的打骂,结婚30年,挨打30载;
■重庆市妇女李亿琴被丈夫张文勇割掉左耳和鼻子,事件震惊山城,轰动全国;
■1995年5月12日,北京顺义县贾艳荣被丈夫黄云明砍断双腿跟腱、挖掉双眼;
■1996年1月4日,长沙市37岁的姚亿召被丈夫谭自忠从六楼阳台抛出当即摔死,“高楼抛妻”事件触目惊心;
■1996年1月24日,重庆市妇女姚蓉被丈夫杜世平长期虐待事件被媒体披露;
■1994年3月18日,北京一女经理连华被丈夫毁容;
■2009年10月中旬,26岁的女孩董珊珊在结婚十个月后,被丈夫王光宇活活打死。尸检认定死亡原因为“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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