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届亚运会龙舟比赛将于2010年11月18日至20日在增城龙舟赛场举行,为确保龙舟比赛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持票观众按序进场,无票人员禁止入场。
二、严禁攀爬或破坏护栏进入场馆。
三、观众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四、请观众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至赛场。
五、禁止携带进入场馆的物品包括:(一)易碎品与各类容器,如玻璃瓶/杯、保温杯、冰盒、奶瓶等。(二)自带的各类软硬包装饮料以及易投掷食品,如水果、鸡蛋等。(三)带有政治、种族、宗教、商业和违反《奥林匹克宪章》、中国法律的横幅、标语以及其他用于宣传的物品。(四)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像设备及三脚架。(五)长柄伞、尖头伞及长度超过50厘米的雨伞、球棒、长棍、尖锐物等物品。(六)气球、风筝、模型飞机等飞行物品。(七)枪支、弹药、弩、匕首、刀具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八)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注射器、药剂等。(九)安检不提供任何物品保管。
六、龙舟比赛是中国民间传统水上体育项目,观众可组织锣鼓等民间助威器材入场助威。
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龙舟场团队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