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公通字[2010]19号 第16届亚洲运动会龙舟赛事将于2010年11月18日至20日在增城市雁塔大桥以南增江河段举办。为确保亚运龙舟赛事的顺利举办,维护龙舟场馆周边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决定从11月18日至20日期间7时至15时止对相关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特通告如下:
一、封闭广汕公路南侧培正路路口至增城长途客运站路口(G324:0918km+100m—0919km+160m)作为亚运龙舟赛事期间持证车辆的专用通道,禁止一切无证车辆和未经批准的车辆进入;北侧为其它车辆的通道,实行临时单幅双向行驶。
二、广汕公路荔新公路路口至增江街增江大道路口路段禁止车辆停放,荔城街夏街大道、荔乡路、荔景大道的车辆需向东(即往龙舟场馆方向)行驶的,应绕道荔城街府佑路-金竹路或荔星大道-广汕公路南侧路段行驶。
三、荔城街沿江西南路府佑路路口至雁塔大桥西路口路段禁止车辆通行。
四、荔城街雁塔大桥南侧的景观大道、沿江东路禁止无证车辆通行。
五、荔城街纬三路(即原府前路)、纬四路、纬五路作为龙舟赛事期间观众临时停车场,禁止未经批准的车辆通行(路段内的居民、单位车辆凭有效证件可以通行)。增江街增江大道以西持龙舟场馆东岸观众票的自驾车观众须由增城大桥、人民桥转增江大道行驶,车辆凭票在纬三路、纬四路、纬五路和经二路两侧停放。
六、增城市荔城污水处理厂门前的停车场作为龙舟赛事期间观众临时停车场,持龙舟场馆西岸观众票的观众可驾车从增滩公路转入污水处理厂路段,凭票在污水处理厂门前的停车场停放,禁止无票车辆停放。届时污水处理厂路段(即二环路)禁止无证车辆通行。
七、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及1.25吨(不含)以上货车严禁入城。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自觉遵守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九、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增城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