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梓桓)近日,陈先生在荔园路的一家餐馆吃饭时点了一份标价为28元的鱿鱼炒芹菜,但在结账时服务员却告诉陈先生,由于近期海鲜和蔬菜的价格都出现了不小的上涨,餐馆的菜价应以当天进价为准,所以原先28元的鱿鱼炒芹菜目前也涨到了45元。对此,陈先生却显得非常迷惑,为什么涨价了既不在菜单上进行更改,又不在点菜时加于说明?服务员表示,季节性蔬菜和海鲜类菜肴都属于时价,一般不会在菜单上进行及时的整改。
对于陈先生的“遭遇”,记者走访了市内的各小型餐饮食肆进行了相关的采访后发现,我市的各中小型餐馆普遍存在用“时价”、“菜价普涨”等借口来提高饭菜价格的现象,菜肴价格几乎全凭店家说了算,当菜肴成本发生较大上涨时,却不及时调整更新菜单,或者在消费者点菜时加于说明,即便是季节性菜肴已经降价成为普遍现象之时,也仍按时价标之,以求蒙混过关。相比之下,一些规模较大的酒楼食肆则显得非常正规,鲜有类似的现象,一旦价格出现变动往往都会菜谱上进行及时的调整和说明,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据业内人士透露,国家的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就对餐馆菜价标示有了明确的规定,经营者对销售的饭菜、酒水及提供的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餐馆的“时价”令消费者丧失了价格的知情权,属于欺骗。当消费者所点饭菜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事先在店内和菜单上进行明文公告,如餐馆未事先说明,消费者有权拒交相应的上涨部分金额。
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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