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的孩子至今找不到亲生父母。
2010年10月,被公安部列为全国打拐第83号的“1·22林秀香贩婴特大案”案件由海丰先县检察院报送到汕尾市检察院。这意味着这起由海丰公安局破获的、今年以来最大的打拐案即将进入司法程序,该案的十几名犯罪嫌疑人很快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与此同时,一张惊人的贩卖男婴网络也开始现形——— 这个网络涉及两省八市,其中以一名海丰老年妇女作为中转站,数年来,她从云南16名上线处购买了26名男婴,并且再由9名广东籍下线将这26名男婴全部卖出。近日,当地警方向南都记者详细披露了这起特大贩婴案的侦破细节。
“1·22特大拐卖男婴案”得以侦破的最大功臣是海丰县龙津派出所的普通民警马汉强,他甚至不是“1·22”特大拐卖男婴案专案组的成员。不过,正是由于的他长达3年的秘密跟踪,发现了这张特大贩婴网络。
民警安插线人接触人贩子
马汉强的发现始于2006年初。“当时,有人向我反映说,海丰名园村有一户人家可能在做拐卖儿童的生意,于是我就开始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对这个地方进行摸查”,马汉强是龙津派出所的内勤,在没有确切信息和证据前,他也不便向上级领导汇报,只能自己在工作之余进行秘密调查。他告诉记者,名园村也正是他家所在的地方,探访起来也相对便利。
经摸查,名园村三巷43号的屋主曾向吴、林秀香夫妇(海丰县赤坑镇人)有重大嫌疑。这对夫妇都上了年纪,有50多岁,他们家恰好位于马汉强家的西面30多米处。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他们家中经常有婴儿啼哭声传出,不时有形迹可疑陌生男女,鬼鬼祟祟抱东西出入其家。不过,林秀香、曾向吴他们对外界的警惕性极高,平时关门闭户,很少跟附近邻居串门”,马汉强在龙津派出所任职前,曾经在刑警中队工作。他深谙现在犯罪分子更加狡猾,甚至具有反侦查能力,只有在证据充分、人赃并获时收网才能最有效打击犯罪。“我曾委托一名可靠的线人以继承香火为名进行试探,林秀香很机灵谎称自己一年半载偶然给人家介绍一两名女弃婴为由拒绝,反侦查能力极强”。
“三年的调查,我知道这是一个很大的贩婴网络,这里不过是一个贩卖婴儿的中转站。这么大的一个案件,不是一个派出所就可以完全承办下来的”,2009年9月底,马汉强基本摸清楚了林秀香的犯罪行为,他将线人、及掌握的贩婴集团的情况等移交给了海丰县刑警大队。
线人爆料警察抓现行
2010年1月22日上午10时左右,线人打电话告诉马汉强,有一辆悬挂深圳牌的面包车停在林秀香家附近,有七八名形迹可疑的男女交头接耳,进出该楼房,十分可疑,线人怀疑里面在进行贩婴活动。
接报后,海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出动,当场解救一名不足月的男婴,抓获犯罪嫌疑人九名,其中包括2001年海丰公安局批捕在逃的涉嫌拐卖儿童网上在逃人员林秀香。经审查,林秀香同时交代同样手段拐卖婴儿作案多宗。
当天海丰县公安局成立“1·22”特大拐卖儿童专案组,根据审查的情况,刑警大队组织专案组抓捕、解救小组民警奔赴各地。
“中转站”经手贩卖26名男婴
1月23日,警方在揭阳解救第二个被拐卖的男婴。
1月24日,专案组在河源市紫金县抓获林秀香的“上线”温汉环。他是这个特大贩婴网络中的关键一环,是被拐婴儿从外省流入广东的主要介绍人,曾先后十几次给包括林秀香在内的多个下线介绍贩卖婴儿,每次获利从1500元至3500元不等。
1月25日,林秀香的“下线”叶国祥落网。
1月26日,普宁市高埔镇的郑×花将其购买的一名男婴送到公安机关。
1月28日,海丰县梅陇镇梅西村委的余×枝把自己向林秀香购买的一名男婴送到公安机关……
汕尾海丰警方在行动中,一共抓获13名人贩并寻获解救出11名被拐男婴。
经过警方调查,“1·22”特大贩卖婴儿网络逐渐清晰,这个贩婴网络涉及两省八市。根据警方调查,数年来,林秀香通过温汉环从云南16名上线处购买了26名男婴,并且再由9名广东籍下线将这26名男婴全部卖出。
数字说案
未满月已被转手2次
海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一次行动当场解救的一名不足月的男婴,他经历了两次转手。第一次,云南籍男子“云南佬”(在逃)与一对外省夫妇,通过中间人温汉环在海丰先城东镇公平路口附件,将这个男婴以31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林秀香。第二次,林秀香通过下线联系上买主,商定以39800元买下。他们准备交易时被查获。
9人贩子各司其职
这次抓获犯罪嫌疑人九名,当地警方告诉南都记者,在抓获的9人中,有“接货”的司机,有联系买家的人,也有联系卖家的人。这么明确分工、驾轻就熟的团伙一看就是惯犯。
调查
“买方市场”潜力极大
南都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粤东地区潜力极大的“买方市场”和“熟人社会”也是这样一个贩婴网络存在的重要条件。
人贩 文化极低
南都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检察院批准逮捕的13名犯罪嫌疑人中,最高学历的不过是高中,绝大部分人都是小学没有毕业,有几个人根本就是文盲。犯案的人员中,更有多名妇女。
然而就是这样一批在许多人眼中文化素质极低的人却构建了一个相对固定的、遍及粤东地区的男婴销售网络,在这个贩卖婴儿的网络中,孩子成了商品,各个环节都从贩卖婴儿中获取了不义之财,26个男婴就在这种利益的驱使下通过这个网络分销到粤东各地。
买家“买儿防老”
根据警方的调查,在“1·22”特大贩婴案件中,购买孩子的家庭要不是家里没生有男孩,要不就是没有生育的家庭,以余某枝为例,因为她没有生育男孩,所以她就通过其亲人主动向林秀香提出购买一男婴进行抚养。在农村地区,男孩是一个家庭传承的重要条件,一些没有生育男孩的家庭于是从“生儿防老”走向了“买儿防老”之路,而这也成为了一些贩婴案件中“买方市场”的共性。
途径 熟人介绍
记者调查中了解到,在“1·22”特大贩婴案件中,许多婴儿的贩卖都是通过熟人介绍。以黎某燕为例,她就受其胞姐的委托,通过黎某祥介绍,先以3.8万元向林秀香购买了一个才出生10多天的婴儿。根据警方的调查,黎某燕和黎某祥都不属于贩婴网络中的下线,他们均是因为朋友亲人有需求才主动要求购买婴儿。
尴尬
11名获解救男婴无人认领
卖婴市场复杂,甚至有父母说:“卖猪不如卖孩子”
专案组民警说,整个案件办下来,他们感觉到两个辛苦的地方:找孩子难,找孩子的亲生父母更难。破案至今九个月之久,11名被解救男婴没人前来认领。
不得已送回“买家”寄养
据了解,“1·22”特大拐卖男婴案中解救出来的男婴都放在了海丰县福利院代为抚养。2010年10月13日,南都记者来到海丰县福利院采访时,解救出来的孩子已经不在福利院了。
福利院的一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解救出来的男婴有一名因为败血症死了,另外的孩子有5名在几名警察家寄养,别的孩子又送到了那些曾出钱购买他们的家庭里寄养。她告诉记者,福利院收养的孩子一般都是被人遗弃的婴儿,警方解救的这些孩子并不在他们收养之列,为了让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顾,警方才又让出钱购买孩子的家庭继续抚养。不过她强调说,这只是寄养,因为一但通过D N A比对找到了孩子的父母,这些孩子还要送回去。
很有可能是亲生父母卖儿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案件侦破后,办案民警已经为解救出的孩子们采集了血样,并全部送往省公安厅做D N A鉴定。
按照规定,如果丢失小孩的父母向警方报警的话,当地警方会留下这些父母的D N A进入国家D N A库。不管全国哪个警局找到孩子,都会将孩子的D N A送到这个库,通过电脑比对,可以很快得出“谁是谁的孩子”。
不过遗憾的是,现在这些解救出来的男婴的D N A都进入了全国联网的国家D N A库,但是到现在却没有一个符合的。这也就是说,这些丢失孩子的父母亲很有可能根本没有向警方报案。
专案组民警分析,这些孩子也很有可能是亲生父母将他们卖掉的。很简单,一般不足月的小孩,即使再疏忽的家人,也会有专人看着,至少不会离孩子太远;此外,正常来说,一个孩子丢了,爸爸妈妈应该会向警方报警,但是这些男婴从最开始被拐卖至今有两年多时间,但是D N A库里没有显示有报警丢失孩子的记录。
以后还有巨大的系统工程
专案组民警告称,他们调查中了解到此前云南有一个专门“卖孩子的地下市场”,一般是男孩卖到广东、福建,女孩卖到河南、北京。当地警方对地下市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目前已经打散。但是,在打击过程中却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该地下市场交易的婴儿很多都是他们的亲生父母把他们卖掉的。甚至有些父母说出了“卖猪不如卖孩子”的怪话。
“案子虽然破了,但以后才是巨大的系统工程”,现在孩子寄养还没有问题,等孩子大了,要上学了该怎么办?户口怎么解决?如果被好心人领养了,几年之后他们亲生父母再报警说丢了孩子,那又该怎么办?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谭林 通讯员 陈克平 余远开 实习生 郑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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