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09年40号文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不断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探索和完善供销合作事业的核心价值理念与科学发展导向,科学发展定位,塑造和建立现代服务“三农”网络体系与综合服务机制是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势在必然的现实选择,也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和迫切发展要求。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与职能转变。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概况。
我国供销合作社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创办成立阶段。(1949年—1957年)1949年11月,成立了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1950年7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华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此后,供销合作社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从城市到农村建立了批发和零售机构,形成了上下相连、纵横交错的一个全国性的流通网络。
2、计划经济阶段。(1958年-1994年)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在国民经济和农村物资流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时期。在“大跃进”和“文革”期间,供销合作社与国有商业两次合并,后又两次分开。1982年在机构改革中,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与商业部合并。
3、改革发展阶段。(1995年-2010年)根据中央的决定,1995年5月恢复成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09年11月,国务院再度出台通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拉动农村需求,加快农村积极发展。
(二)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能的转变。
1、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与职能转变的3个重要文件。
1995年2月27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明确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1999年9月2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出台扶持政策,解决供销合作社当前存在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粗放、人员负担及债务包袱沉重、亏损增加等突出问题,提出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2009年11月17日,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文件对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四个方面重点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
2、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定位和重要作用。
供销合作社的性质。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中央5号文件明确提出:“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
供销合作社的定位。供销合作社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中央5号文件明确提出: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国务院40号文指出:供销合作社要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供销合作社的作用。主要是承担为“三农”、为社会服务职能,对于活跃农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社区综合服务,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发挥重要作用。
供销合作社的任务。一是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广泛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三是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
3、供销合作社的职能转变与方向。
计划经济时期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能。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作为农村物资的主要供应部门,为满足农村生产和生活需要,在销售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收购农产品、副业产品的等物质供应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央5号文件充分肯定:“40多年来,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市场经济阶段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能。中央5号文件规定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它的职能和任务是: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这也是对全国各级供销合作社确定职能提出的总的框架。
供销合作社要成为农村发展的三种带动力量。一是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是加快建设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迫切需要。二是供销合作社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是提高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的迫切需要。三是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是新形势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迫切需要。
供销合作社职能的转变。供销合作社必须彻底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根本转变,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确立自己在新时期的定位,拓展出新的生存空间,努力实现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逐步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与经营机制的成功转型,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系统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特色、农村特点、时代特征、供销社特性的中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之路。
(三)增城供销合作社职能转变与初步成效。
近年来,增城供销合作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5号文、国务院40号文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将工作重心转向农村,树立服务“三农”宗旨,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加快健全供销合作社组织新机制,坚持在改革中创新,在实践中探索,在服务中发展,主动承担引领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重任,努力发展成为政府为“三农”服务的桥梁,帮助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农村、带动农民奔康致富的有效载体。
增城供销社通过多年的艰苦探索,从旧房改造为起点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与发展,旧房改造救活了供销社,资产重组发展了供销社,拓展经营夯实了供销社,重心转移明确了发展方向,文化推动凝聚了系统人心,走出了一条适应供销社发展的新路子,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初步实现了十大新转变:
一是由经营萎缩、连年亏损向扭亏为盈、快速发展转变;
二是由形象差、低迷滞后向新形象、行业先进转变;
三是由机制不顺、包袱沉重向轻装上阵、精简高效转变;
四是由消极等待、无所作为向服务“三农”、干事创业转变;
五是由“线断、网破、人散”向构建农村新型流通服务体系转变;
六是由封闭单一的商品经营向开放的综合服务转变;
七是由陈旧落后的管理模式向现代规范的进步管理转变;
八是由问题多、矛盾大向团结拼搏、和谐稳定转变;
九是由人才短缺、素质低下向重视人才、素质提高转变;
十是由无为无位向有为有位、党政重视、社会支持、外部环境良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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