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数量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市名额共14名。
二、人选条件
应当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带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勤奋敬业,群众拥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担任村居干部2年以上;
2、大专以上学历;
3、工作表现良好;
4、年龄40岁以下。
计算任职(工作)年限和年龄截至2010年10月31日。
同时具备担任镇街领导干部和招录公务员资格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其中一种方式的选拔。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法纪处分的,任职(工作)期间本村(本社区或本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列入本次选拔人员范围。
三、招录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的部署组织实施。
9月15-17日,符合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居干部到所在镇街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10月1日笔试(考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10月16-17日面试。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