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是在帮我 根本就是在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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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生活 发表于 2010-9-9 11: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他们不是在帮我,根本就是在害我。”8月26日下午,郭永亮站在自己的池塘边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说。

  郭永亮是广东省增城市石滩镇上塘村人,2006年在增城开始搞养殖。他所说的烦心事指的是池塘标准化改造。郭永亮告诉记者,2006年开始,包括他的池塘在内的1000亩池塘被增城市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中心纳入增城市鱼塘改造工程。“不用我出钱,又给我改造,这是好事啊。”他本来满心欢喜,不料4年多来麻烦不断。

  池塘改造被延误

  郭永亮所在的石滩镇上塘村拥有连片鱼塘近1000亩,之前一直被一个叫做江锦培的香港人承包。时至2005年底,郭永亮得知江锦培的承包合同已经到期,村里准备把池塘重新发包,于是便通过投标的方式获得其中271亩的承包权,其他的鱼塘承包权仍是江锦培所有。

  不久,郭永亮接到增城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中心通知,被告知位于上塘村的1000亩池塘被列入标准化池塘改造工程,施工时间从2006年3月开始,直至改造结束。“国家出钱给我们改造,我当然很高兴。”但是之后事态的发展却超出了郭永亮的意料,直到施工队撤离的2007年9月,他的池塘也没有被改造过。

  8月27日,时任增城市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的骆宏伟告诉记者,当初之所以没有改造郭永亮的271亩池塘,是因为他极力反对。“当时郭永亮说不改,怕影响塘里的鱼,经过劝说也没作用,我们只能放弃。”而对于没有及时改造一事,郭永亮却给了记者另一番说法。“当时他们通知,会首先改造我的鱼塘,但是实际上却没有。”郭永亮一直在等,可江锦培的池塘改造完后,工程队就走了,郭永亮的池塘还是没有被改造。

  之后的一段时间,郭永亮找到增城市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中心,但一直没得到明确的答复,这让他曾一度怀疑是另一位承包者江锦培从中搞鬼。“以前都是江锦培一个人在承包,后来我来竞标,他很不高兴。而且听说他和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中心的人很熟。”

  之后,郭永亮经过与增城市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中心反复交涉,2008年3月,双方签订了一份工程承包协议,协议规定,郭永亮自行进行这部分鱼塘的改造,资金由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供,按照1200元/亩的补贴标准,但是经过核算之后的鱼塘面积并非271亩,而是228.49亩。

  补贴标准比文件规定少一半

  2009年初,郭永亮完成了自己的池塘改造。在通过增城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中心的验收之后,他分两次获得了共计274188元。虽然领取了补贴,但是对于数额,他感到很不满意:鱼塘面积按照271亩申报的,最后给的补贴是按照228.49亩来补,而且每亩的补贴也从2500元减少到1200元,这里面多出来的55263元去了哪?

  郭永亮称,自己在改造过程中前后总共花去了近40万元。他给记者出示了一份《2005年石滩镇上塘村鱼塘标准化建设〈穗财农〉(2005)2566号文》的文件,该文表明,此次池塘标准化改造按照每亩2500元的补贴标准。“文件规定补贴2500元/亩,怎么补给我的只有1200元/亩。”除此之外,关于养殖面积的核算也让郭感到不满。“我的承包合同和养殖证上登记的面积都是271亩,为什么只按228.49亩算?”

  2009年9月,郭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控告骆宏伟以及刘育均(时任增城市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中心渔业科科长)渎职,后经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反映情况不属实,不予立案处理。

  对于郭永亮的疑问,增城市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刘育均告诉记者,在此次改造中,资金使用并不存在问题。“1200块/亩的补贴标准是按照施工费标准补贴的,因为我们和施工方谈的就是这个价格。”对于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他表示要看最终的结算结果。

  记者随即将此事咨询广州市农业局渔业水产处处长范仕贤,他告诉记者,直接把资金补贴到养殖户的做法本身就是违规的。“标准化池塘改造资金只能由政府主管部门来掌控,直接下发到养殖户手上的做法是不对的。”同时他透露,按照池塘标准化改造的流程,是先由基层提出改造申请以及大概的改造成本,然后逐级向上申报,等审批之后,资金再由上往下发放。“虽然资金预算和实际使用情况会出现一些误差,但是如果严格执行各个步骤的话,下拨的钱和实际使用的资金相差不会太多。”而这也成为郭永亮对资金补贴不满的根本来源。

  补贴面积按水面计算?

  对于补贴金额以及鱼塘面积,刘育均这样解释,“我们和之前的施工单位谈好改造费用是1118元/亩,所以也只能按照这个标准给郭永亮。至于面积,则是实际测量的水面面积来进行补贴,而郭永亮所说的271亩应该是所承包的土地面积。”

  “这是哪里的做法?是广州吗?”当记者提及按照水面计算改造面积的做法时,范仕贤很惊讶。他告诉记者,在对池塘标准化改造进行补贴时,都是按照土地面积来进行,也就是承包合同以及养殖证所登记的面积。“没听说过单独计算水面面积的,除非有什么特殊规定。”

  随后记者获得了一份关于增城鱼塘标准化改造补贴的费用明细,里面显示了关于2500元的各自用途及比例。其中挖塘的费用是1450元/亩、排灌改造400元/亩、电网和路面同为250元/亩,剩余资金用于绿化。就此看来,增城市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供给郭永亮的资金连挖塘都不够,就更不能说严格按照标准来执行改造了。对于这个问题,刘育均表示,这个价格是公开竞标得到的,至于剩余的资金,具体的数额还在核算中。

  “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把不足的部分补回给我。”而对于郭永亮的要求,刘育均对记者表示,会尽量考虑。


南方农村报 记者 周见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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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 发表于 2010-9-9 14: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D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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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特首 发表于 2010-9-9 15: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增城日报8月31日与9月8日,两篇关于查处抽沙场的报道吧,这两个抽沙场都是以鱼塘低改整治为名,实为偷沙的,用国家的扶农业资金,为非法偷沙作幌子,增城的鱼塘标准化改造,没有做过一件好事。

石滩镇一违法抽沙场被依法取缔
日期:2010-09-08 07:53:01   出处:增城之窗-增城日报   


    (记者钟颖 通讯员张明成)9月7日,市国土房管局执法监察大队联合石滩镇政府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该镇塘口村一违法抽沙场,并责令沙场负责人限期自行拆除鱼塘上的抽沙设备。
    据了解,该抽沙场位于石滩镇塘口村一约50亩鱼塘旁,打着鱼塘改造的幌子在鱼塘里抽沙,抽沙点最深达十几米,给当地村民特别是儿童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市国土部门多次到现场制止并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履行。此次对该沙场进行查处,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抽沙的势头,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一违法抽沙场被依法取缔
日期:2010-08-31 08:27:01   出处:增城之窗-增城日报   


    (记者钟颖 陈华顺 通讯员张明成)8月27日下午,市国土房管局会同中新镇政府和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单位组成专项执法清拆小组,对位于中新镇乌石村的一处非法抽沙场违建设施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并捣毁非法采矿设备。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抽沙场占地约3亩,位于河道边的采沙场因抽沙形成塘面,四周显现塌方迹象,抽出来的砂石和泥土被零乱堆放在河道旁,堵塞河道,并压占破坏耕地,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正常耕作,也给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带了安全隐患。清拆行动中,联合执法小组依法查扣企图逃跑的铲车一辆,捣毁抽沙船一艘及相关设备,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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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dragon1 发表于 2010-9-9 19: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做事一点也不严谨,你说人家不愿意改,你得保留证据。直接把资金补贴到养殖户的做法本身就是违规的,你又做,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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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玩具 发表于 2010-9-9 19: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s: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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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ain 发表于 2010-9-10 11: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仲要问人要十足?人吔食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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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anlie 发表于 2010-9-10 11: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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