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个人二手房交易税费无需“两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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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旺 发表于 2010-9-8 10: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7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为方便广大市民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从即日起,全市个人二手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税费征收工作由税收委托代征工作站办理。
    据了解,税收委托代征工作站位于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市审批服务中心(即房管局)1楼。原来个人二手房(包括住宅、非住宅)转让时的交易税费是由荔城税务分局负责征收,市民要办理二手房转让手续时需在房管局和地税局“两地跑”,现在,个人二手房交易税费征收工作交由税收委托代征工作站办理后,市民便可享受“一站式”服务,只需在房管局即可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市地税局提醒,非个人(即单位、企业)的二手房转让及单位、个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税费工作必须到不动产及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如有疑惑,可致电市地税局咨询热线12366-2或82629733咨询。

增城日报  (记者陈焱欢 通讯员何智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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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梦 发表于 2010-9-8 18: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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