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潭强制拆除591平方米违建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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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思考 发表于 2010-9-6 11: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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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湖村何大塘合作社清拆现场。

   为深入推进迎亚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集中查处违法建设,日前,派潭镇联合市城监大队、国土、规划、建设和派出所开展执法行动,依法拆除位于该镇汉湖村何大塘合作社地段的一个违建养猪场,拆除面积达591平方米。
    据了解,被拆除的违建养猪场地处属于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的派潭河上游。该养猪场属未经审批的违法建筑,猪场内污水横流,其向外排出的垃圾、污水对派潭河周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严重影响了附近村民的正常生活。清拆前,派潭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已向猪场负责人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其停止养殖行为,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和恢复土地原貌,但直到限期,猪场负责人仍未采取任何拆除措施。为此,派潭镇联合市城监执法大队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当天,首先由市公证处相关负责人按相关法律程序清点养猪场的牲畜及物品,然后再由执法人员将生猪赶出猪场,将违建的窝棚围栏逐一推倒铲平。市城监大队、镇城监中队、派出所、治安联队、应急分队、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村干部通力配合,排除不稳定因素,整个执法过程依法依规,行动迅速,局面控制良好。

增城日报   (记者陈华顺 通讯员陈锦镇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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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 发表于 2010-9-6 11: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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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明浪子 发表于 2010-9-6 13: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57_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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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明浪子 发表于 2010-9-6 13: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字两个口,还是一个大小,早几年,政府不是支持养殖业吗???还为广大农民解决难题,大力支持农民养殖,甚至无息借钱给农民,在农村养殖的也就是农民、是穷人,可以说,那猪场就是农民的命根子,现在又不准农民养猪,政府有想过农民的苦在那里吗??强制差和大力支持就是政府作风???我只是路过看见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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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dragon1 发表于 2010-9-6 14: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认真研究这个猪该怎么养,不能一推了之。[s: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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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ain 发表于 2010-9-6 19: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朝天子一朝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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