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增城市委 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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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鸡翅 发表于 2010-8-30 11: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8月2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广州市有关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精神,充分发挥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紧紧围绕抓好“扶持”和“服务”这两个工作着力点,现就加快推动我市民营经济优化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引导民营企业投资五类重点领域

    ——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机械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项目。鼓励引进一级核心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及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项目,按该项目当年地方税收本级留成部分50%计算作为扶持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奖励该落户项目;10%奖励参与引进项目的企业。凡列入市重点扶持先进制造业民营企业,实现当年本级地方税收入增长50%的,按该项目当年地方税收本级留成新增部分的30%计算作为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奖励该项目;实现增长100%,奖励60%。
    ——牛仔服装优化升级项目。对加大投入推动优化升级,并经认定列入市牛仔服装优化升级项目的企业,连续2年该项目地方税收本级留成新增部分的50%作为产业专项发展基金奖励该企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对民营企业投资该类项目并成功运营产生效益的,按产生效益的第一年地方税收本级留成新增部分的80%计算作为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奖励该项目。
    ——重点投向增城中北部地区的生态旅游和现代农业项目。加大对民营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对被认定为国家、省、广州市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 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从2011年起,每年市财政安排400万元资金,加大对农家乐发展项目的扶持;对被评为全国、省级旅游示范点的经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吸引民营企业参与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办学,实施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水电同价;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公共交通、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项目的建设。
    按照上述重点扶持的产业类别,选出我市重点扶持的20家民营企业和20个重点项目,在2010年内出台实施重点发展的具体措施,建立重点扶持民营企业和项目“直通车服务”制度。
    (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牵头,其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由市发改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等部门配合)

    二、重点扶持民营企业五类经营活动

    ——扶持民营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获得国家、省、广州市立项支持的研发项目给予专项配套资助和贷款贴息。其中,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广州市级研发项目分别给予50%、35%和25%的资金配套;对获得国家级工程研究开发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资格的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的资助;对获得省级研发机构资格的,一次性给予150万元的资助。
    ——扶持民营企业打造产品品牌。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广州市著名商标的民营企业分别予以10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资金补助。自2011年起实施增城区域品牌推广计划,每年投入500万元资金,对增城区域品牌和列入市重点扶持的民营企业品牌(20个),进行品牌宣传推广。
    ——扶持民营企业提高企业协作配套水平。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方式,与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它园区大型骨干企业加强协作配套,共同打造产业集群,除在用地上优先为配套项目预留空间外,自建立协作关系并独立注册和核算的当年,按配套民营企业地方税收本级留成新增部分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作为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一次性奖励该企业。
    ——扶持民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生产水平。鼓励民营骨干企业利用银行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对技术改造项目认定后,可连续两年申请200万元以下的贴息支持,同时协助企业积极申请广州市相应的支持。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需加速折旧,可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扶持民营企业“走出去”拓展市场。从2011年起,设立300万元企业“走出去”扶持基金,专项用于支持和协助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家外贸发展政策,开展商品展览会等相关的国内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参与与进入国际市场有关的产品标准化认证,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等部门配合)

    三、打造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的两大平台

    ——建设“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整合各类审批业务,建立“一门受理、主办协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为宗旨的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一站式”高效服务。将这一平台建设纳入2011年为民办十件实事,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和“服务对象考核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和市民即时满意度测评和投诉系统,运用倒逼机制推进各部门全力提升涉企审批和服务效率。
    (市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相关镇街配合)
    ——建设提升牛仔服装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新塘牛仔城”存量资源,充分发挥产品展示和集中销售功能;尽快建设牛仔纺织服装研发中心(公共实验室)、检测中心、信息商务中心三大平台,向国内外输出增城牛仔标准,发布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增城牛仔价格指数。
    (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牵头,新塘镇、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

    四、抓好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三方面工作

    ——建立我市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设立企业改制上市培育专项扶持资金,以成功上市为目标,分阶段给予企业最高可达300万元的财政支持,为企业办理各类上市前的手续开通“绿色通道”,争取2012年前2至3家民营企业成功上市。企业成功上市后,连续2年可享受新增年度地方税收收入本级留成部分的50%、最高1000万元的年度专项补助。
    ——已上市的异地民营企业将总部迁入增城的,从当年起连续2年可享受地方税收本级留成新增部分的50%、最高1000万元的专项补助。上市企业在资本市场再融资成功的,按企业再融资并投向增城本地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按 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基金奖励。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民营股本可占小额贷款公司总股本的90%以上,可占村镇银行总股本的50%以上。到2011年底前,我市建立1家村镇银行,新建立1—2家小额贷款公司,尽快缓解金融产品供给不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市发改局牵头,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增城支行等部门配合)

    五、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每年以不少于1亿元的投入加大对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周边环境建设力度。督促和协调相关企业在2011年前解决新塘环保工业园企业入园、污水处理和集中供气问题,基本满足入园企业规划目标要求。
    (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环保局分别牵头,相关镇街、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局等部门配合)

    六、合理配置民营企业用地

    ——策划一批项目,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支持和参与“三旧”改造;对纳入“三旧改造”的民营企业原用地、厂房进行确权;对退出新塘城区、荔城市区的小企业,原地块由政府收回储备的,由政府按照不低于同类基准地价30%的标准垫付给企业作为搬迁启动资金,并在发展规划中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搬迁企业,预留发展用地。
    (市“三旧”改造办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等部门配合)
    ——对进入各类产业园区且符合五类重点投资领域的民营企业的用地,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解决;对利用原有工业厂房及工业用地扩大生产的,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可适当提高容积率,并免交土地出让金。
    (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三旧”改造办、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等部门配合)
    ——对于通过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民营企业或与中介机构签订正式协议筹备上市的民营企业,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实施资产重组以及工商登记工作中开辟“绿色通道”。
    (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市“三旧”改造办等部门配合)

    七、为民营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营造必要环境

    ——对科技领军人物及专业人才负责项目落地并产生效益的,当年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具体参照广州市《关于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2010〕11号)执行。
    ——2011年启动外来工入户积分制,切实解决技工入户问题。有以下情况可不受积分约束、不将学历作为前置条件,优先解决入户问题:一是按本意见第一条大力引进民营企业投资的五类重点领域,对各类纳税前10名的企业,每年每家企业最多可给予10个入户指标,安排给该企业优秀外来工入户;二是凡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年累计达到9万元且在增城有自有住所、固定工作的外来人员可入户;三是在我市企业连续工作满五年的中级以上技工,年龄在35岁以下的优秀外来人员,可逐步安排落户。落户后住房、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与增城户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加大对企业实用型人才的使用和培训力度,鼓励企业实施“人文关怀”工程,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一是对新招用本地城乡劳动力的企业,按每人400元培训费给予奖励,鼓励本市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二是鼓励企业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对培训高级技工的给予奖励。三是鼓励达到一定用人规模的企业在厂区范围内开办服务企业员工的各类文娱设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牵头,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局、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等部门配合)

    八、把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作为紧抓的“一号工程”

    ——市委市政府成立优化服务、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统筹领导民营经济工作,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效能。每年由政府组织一次重点民营企业赴广州以外地区开展推介活动。
    ——设立1亿元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通过领导小组的管理,统筹调配上述各相关扶持事项,充分发挥基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
    ——在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成立民营企业服务办公室,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协调民营企业投资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设立民营经济发展热线,会同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及时反映和搜集服务质量问题,并每月向领导小组汇报投诉和处理的情况。加快将政府技术性、服务性等职能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建立民营企业对政府主要职能部门服务评比制度。每年进行优秀、良好、不合格的分级评定,由市监察部门通报。各职能部门要围绕贯彻落实本《意见》制定出具体的配套实施办法并落实责任。
    (市委办、市府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监察局、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审批服务中心、市气象局、市工商联等部门配合)

鼓励民营企业投资
五类重点领域项目目录

    一、鼓励民营资本投向我市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机械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项目
    1、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项目
    2、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
    3、电气机械制造业项目
    4、精密装备制造业项目

    二、鼓励民营资本投向牛仔服装优化升级项目
    1、牛仔服装知名品牌项目
    2、牛仔服装加工设备更新项目

    三、鼓励民营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
    1、生物医药项目
    2、光机电一体化项目
    3、新材料、新能源项目
    4、牛仔服装检测中心
    5、动漫产业项目
    6、软件信息服务业及服务外包项目
    7、商务、商贸服务业项目
    8、现代物流业项目
    9、金融业项目

    四、鼓励民营资本投向增城中北部地区生态旅游和现代农业项目
    1、旅游景点市场化经营项目
    2、农家乐项目
    3、知名农产品品牌项目
    4、生态观光农业项目

    五、鼓励民营资本投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
    1、高速公路、市政道路、桥梁项目
    2、无害化垃圾处理项目
    3、公共交通服务项目(出租车、公交车)
    4、客运站场、货运站场项目
    5、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人才创业公寓项目
    6、疗养院、各类医院项目
    7、幼儿园、中小学、高等学校及职业技术培训教育项目
    8、养(托)老服务和残疾康复、托养服务项目
    9、体育健身休闲项目
    10、村镇数字化播映市场化经营项目


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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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 发表于 2010-8-30 22: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几时起返咗高楼喺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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