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女父母、“纯二女”夫妇,可享受我市政府给予的计生节育奖,每人每月补助50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口计生局获悉的。《增城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通过审议。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发放此奖项。
记者了解到,出台该《办法》旨在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进一步稳定我市低生育水平,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市首次实行‘节育奖’对于减少政策外多孩出生和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都很有帮助,是推动全市农村人口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市人口计生局负责人介绍,推行“节育奖”是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又一重大民心工程,市政府以财力保障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让农村独生女、“纯二女”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以行动兑现实行计划生育得到优先优待优惠的承诺。
三种情形可获奖励
《办法》规定,奖励对象为1980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目前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夫妻,3种情形下可以申请节育奖: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两个女孩且夫妻一方已按规定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二、农村已生育一女孩家庭已经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三、上述对象丧偶、离婚或再婚后仍符合前两项奖励条件之一。同时,如果一方是本市农业户口,另一方是城镇居民户口或市外户口的,对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的一方给予奖励。
但《办法》也规定,在节育奖发放期间内,奖励对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在情况发生的下一个月起,终止其奖励待遇:领取节育奖后又再生育、抱养、收养子女,造成不符合奖励规定条件的;奖励对象离婚或丧偶后再婚,造成不符合奖励规定条件的;弄虚作假、骗取、冒领奖励金的;自行解除长效节育措施的;户口迁到市外或到境外定居的;被判处徒刑,在服刑期间的;奖励对象死亡的。同时,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夫妻每人每月奖励50元
《办法》规定,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每人每月奖励50元,从夫妻一方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当月起发放,直至奖励对象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为止,转为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
节育奖从今年7月1日开始计发(7月1日以前的不再补发)。不足一月的,发足当月的奖励金。节育奖不计入奖励对象的家庭收入中,不影响其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待遇。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可到户籍地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相片、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实施绝育措施相关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填写一式三份的《增城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申请表》。属纯生二女死亡的,还需提供有关的死亡证明。
增城日报 (记者阎鹿 通讯员汤松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