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期,荔城街持续组织对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经营户、公寓出租屋及其他重点场所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反馈、跟踪整改等措施,着力压紧压实各场所机构防控主体责任。对违反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务必引以为戒。
警示案例
案例一
荔城街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对园墩路某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顶楼有一个排水池内有积水,见孑孓若干,呈S形游动(蚊媒孳生),增加了所处地区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传播流行的风险,已违反《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联合执法组参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明确整改时限与复查要求,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若该单位逾期未改将被处以最高1000元罚款。
案例二
荔城街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对庆丰村某网络公司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仓库有一拖把桶内有积水,见孑孓若干,呈S形游动(蚊媒孳生),增加了所处地区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传播流行的风险,已违反《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联合执法组参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明确整改时限与复查要求,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若该单位逾期未改将被处以最高1000元罚款。
案例三
荔城街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园墩路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两家旧货店不按照要求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商铺门前屋后堆放大量杂物,形成蚊媒孳生隐患,违反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20修正)第十五条的规定。
执法人员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20修正)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当场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限期内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将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荔城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时,执法人员发现某住户阳台衔接的公共平台有多处宠物粪便未清理,现场还有多个积水容器和废弃塑料袋,产生异味,造成环境卫生破坏和蚊媒孳生隐患,增加了所处地区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传播流行的风险,违反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根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场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内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将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
荔城街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前岭路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某居民收集的废品长期堆放未清理,既破坏市容环境卫生,又易滋生蚊蝇,执法人员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20修正)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当场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清理堆放物料,逾期未整改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
荔城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燃气便民服务店开展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店铺门前一水池存在积水,见孑孓若干,呈S形游动(蚊媒孳生),增加了所处地区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传播流行的风险。因该店铺未自觉履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责任,存在随意倾倒污水行为,破坏环境卫生,形成蚊媒孳生隐患,加剧了所在地区传染病传播风险。
执法人员当场对店铺经营人进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并依据《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因该店铺逾期未落实整改要求,目前已进入立案查处程序,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每一次执法检查,都是为了守护我们共同的健康环境。在此提醒各单位及个人:加强自身责任区域的环境整治,翻盆倒罐,切实彻底清除蚊媒孳生土壤。让我们携手,共同筑牢“两热”防控防线!
当前正值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高发季节,连日来,中新镇持续对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经营户、公寓出租屋等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两热”防控措施,其间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警示案例一
8月14日上午11时,中新镇联合区卫健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两热”蚊媒防控现场检查。
检查中发现,某养生馆厕所内见有一黄色水桶,桶内见有积水,见水体浑浊,水中可见蚊幼虫孳生,违反病媒生物防控要求。
执法人员当即对经营者进行基孔肯雅热、登革热防控知识宣教,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当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整改。同时明确,若逾期未改,将对单位处以最高1000元罚款。
经营者在收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整改,清除积水,同时加强店内卫生清洁,做好“两热”防控。
警示案例二
8月14日下午13时,中新镇联合区卫健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两热”蚊媒防控现场检查。
检查中发现,某养生馆正门见有两盆绿植,绿植盆底底座见有积水,水体浑浊,水中可见蚊幼虫孳生,违反病媒生物防控要求。
执法人员当即对经营者进行基孔肯雅热、登革热防控知识宣教,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当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整改。同时明确,若逾期未改,将对单位处以最高1000元罚款。
经营者在收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整改,清除积水,同时加强店内卫生清洁,做好“两热”防控。
各单位和个人 都是传染病防控的重要防线 传染病防控工作涉及多部法律法规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卫生监督所) 提醒市民 疫情的防线要守好 法律的红线不能踩
为有效阻断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传播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期,正果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强化执法巡查力度,坚持“重点区域全覆盖、关键环节严把控”的工作原则,通过“宣传引导+专项整治+严格执法”的多维联动模式,扎实推进“两热”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全力筑牢辖区居民健康安全屏障。
执法队细致排查卫生隐患,重点检查餐饮后厨操作台下方、冰柜底部等易积水区域,督促经营者落实“清积水、勤消杀”要求;严格核查垃圾桶周边卫生状况,确保容器清洁无污水滞留;针对背街小巷、闲置空地等隐蔽区域,集中清理废弃轮胎、破损泡沫箱等潜在蚊虫孳生地,从源头阻断病媒生物繁殖链。
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派发传单、案例讲解等方式普及“两热”防控知识,同步强化“门前三包”责任意识,累计开展教育劝导500余宗。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执法队开展“回头看”行动,对2家整改不力的商铺依法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完成杂物清理和垃圾分类整改,以刚性执法彰显防控决心,切实做到隐患排查零死角、问题整改全闭环。
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执法队严肃查处2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此类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整洁,更可能因垃圾堆积形成积水洼地,为蚊蝇孳生提供温床,埋下疾病传播隐患。执法队员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分别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清理整改,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违法乱倒行为。
来源:荔城街综合行政执法队、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卫健工作组、中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荔之城、今日中新、印记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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