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增城区相关部门持续对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经营户、公寓出租屋等,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两热”(基孔肯雅热、登革热)防控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新塘镇
警示案例一
2025年8月8日上午10:00,新塘镇联合区卫健局对新塘镇某甜品店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门口放置的两个轮胎中,一个轮胎内有白色垃圾盒,盒内积水中滋生大量孑孓(呈S形游动,为蚊幼虫)。
执法人员当即对该甜品店负责人进行基孔肯雅热、登革热防控知识宣教,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整改。执法人员明确告知:若逾期未改正,将对单位处以最高1000元罚款。
警示案例二
2025年8月8日上午12:00,新塘镇联合区卫健局对新塘镇某蛋糕店检查时,发现该店门口两盆植物的托盆内有积水,水中滋生大量孑孓(呈S形游动,为蚊幼虫)。
执法人员当场对蛋糕店负责人开展“两热”防控宣教,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执法人员明确告知,逾期未改将面临最高1000元罚款。
警示案例三
2025年8月8日下午16:00,新塘镇联合区卫健局对新塘镇某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后门两个白色泡沫箱内存有积水,水中滋生大量孑孓(呈S形游动,为蚊幼虫)。
执法人员当即对超市负责人进行“两热”防控宣教,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执法人员明确告知,逾期未改正的,单位将被处以最高1000元罚款。
荔城街
案例一
经区疾控中心监测某区域蚊媒密度监测超标,执法人员到该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在某住户家中发现多处积水容器,水体浑浊,水中可见蚊幼虫孳生,存在登革热、基孔肯雅热传播高风险。执法人员当场对该住户进行了面对面的防控知识宣教,重点讲解了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的严重危害、传播途径及清除积水等关键预防措施,提升其防病意识和主动性。同时,依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九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清理积水,彻底消除蚊虫孳生环境。
案例二
某单位设置的雨棚槽内长期未清理,导致树叶、泥土大量堆积,堵塞排水通道,形成明显积水。虽然现场暂未发现蚊虫孳生,但此类积水环境极易成为蚊虫孳生的温床,显著增加了所处区域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传播流行的风险。该单位的行为属于未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规定、未有效履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责任。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公共卫生安全宣教,重点强调了积水环境对蚊媒传染病传播的风险,以及单位应承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同时,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内进行清理,履行责任区卫生管理义务,消除潜在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中新镇
警示案例
8月7日上午,中新镇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广州市联城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增城共城五金城,福和得利百货店检查,发现上述3家商铺存在暴露垃圾,污水,存在蚊蝇孳生地可能性,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当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整改。同时明确,如逾期未改,将对上述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8月8日下午,中新镇联合区卫健局执法人员和中新医院协管员,对辖区内某小区广州市高强健身有限公司管理的游泳池进行“两热”蚊媒防控现场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泳池的更衣室旁见一垃圾桶,桶内有积水,水体浑浊,水中可见蚊幼虫孳生,违反病媒生物防控要求。
执法人员当即对公司负责人进行基孔肯雅热、登革热防控知识宣教,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当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整改。同时明确,若逾期未改,将对单位处以最高1000元罚款。
该公司负责人在收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整改,清除积水,加强场所卫生管理,做好经营者主体责任第一人。
来源:今日新塘、荔之城、今日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