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罚款!增城多个镇街发布告知书→

[复制链接]
晨光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东、租客请注意!
增城多个镇街发布
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的告知书
告知书均提到要注意防控“两热”
(登革热、基孔肯雅热)

  告知书明确,房东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其积极配合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入户检查,并定期清理室内外积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从源头阻断蚊虫滋生。如果未履行“两热”防控责任的,将依法予以不同程度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最高罚款1万元。

增江街

关于加强出租屋“两热”防控管理的告知书

广大出租屋房东、管理人、租客朋友:

  当前登革热、基孔肯雅热(以下简称“两热”)防控形势严峻,结合增江街出租屋及居住人员密集的实际情况,为扎实推进灭蚊工作,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现就相关事项郑重告知如下:

  一、筑牢责任防线,主动担当作为

  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房东是出租屋“两热”防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入户检查工作,主动提供出租屋基本信息及居住人员详情。同时,要定期对出租屋内外进行检查,及时翻盆倒罐清除积水,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从源头切断蚊虫滋生链条。

  二、提升防范意识,守护健康安全

  每日需做好室内外清洁工作,及时清理杂物与垃圾,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若自身出现发热、皮疹、关节疼痛等疑似症状,务必立即前往增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经三路1-1号)就医诊治,并加强自我防蚊措施;如发现他人有上述疑似症状,应第一时间上报属地村(社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强化法律意识,依法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不按规定落实“两热”防控工作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不同程度处罚。其中,情节严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最高罚金可达10000元。

  “两热”防控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每位公民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应尽义务。恳请广大出租屋房东、管理人、租客朋友们积极支持与配合“两热”防控工作,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打赢这场“两热”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增江街综合事务中心(来穗组)
2025年8月6日

新塘镇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出租屋管理的告知书

广大出租屋房东、管理人、租客朋友:

  鉴于当前基孔肯雅热疫情形势,根据我镇出租屋及居住人员密集的特点,为更好地开展灭蚊防疫工作,切实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房东是出租屋疫情防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政府、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检查工作,主动提供出租屋基本信息及居住人员情况,同时定期检查、翻盆倒罐清积水,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二、增强防范意识。每日开展室内外清洁,及时清理杂物垃圾,若出现发热、皮疹、关节疼痛等疑似症状,请前往新塘医院(新塘镇水松坣路10号)就医诊治,并加强自我防蚊措施;发现他人有发热、皮疹、关节疼痛等疑似症状的,请即刻上报属地村(社区)。

  三、增强法律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等规定,如不按规定落实相关防疫工作的,将被处不同情节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最高可罚款10000元。

  疫情防控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出租屋房东、管理人、租客支持与配合!一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新塘镇政府联系电话:13318829214
  新塘医院门急诊电话:020-82774120
  新塘医院专线电话:18924298416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石滩镇

石滩镇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出租屋管理的告知书

广大出租屋房东、管理人、租客朋友:

  鉴于当前基孔肯雅热疫情形势,根据我镇出租屋及居住人员情况及特点,为更好地开展灭蚊防疫工作,切实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房东是出租屋疫情防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政府、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检查工作,主动提供出租屋基本信息及居住人员情况,同时定期检查、翻盆倒罐清积水,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二、增强防范意识。每日开展室内外清洁,及时清理杂物垃圾,若出现发热、皮疹、关节疼痛等疑似症状,请前往石滩医院(石滩镇南北大道11号)就医诊治,并加强自我防蚊措施;发现他人有发热、皮疹、关节疼痛等疑似症状的,请即刻上报属地村(社区)。

  三、增强法律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等规定,如不按规定落实相关防疫工作的,将被处不同情节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最高可罚款10000元。

  疫情防控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出租屋房东、管理人、租客支持与配合!一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如有身体不适人员(发烧、皮疹、关节疼痛症状之一者),请及时联系:
  镇防控办19924311804
  石滩医院020-82923560
  三江卫生院020-82915493
  以便第一时间采取有针对性防控措施斩断可能的蚊媒传播链条。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7日

中新镇

关于加强“两热”防控期间出租屋管理的告知书

广大出租屋房东、管理人、租客朋友:

  鉴于当前登革热、基孔肯雅热(“两热”)防控形势,根据我镇出租屋及居住人员密集的特点,为更好地开展灭蚊防疫工作,切实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房东是出租屋“两热”防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政府、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检查工作,主动提供出租屋基本信息及居住人员情况,同时定期检查、翻盆倒罐清积水,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二、增强防范意识。每日开展室内外清洁,及时清理杂物垃圾,若出现发热、关节疼痛等症状,请前往中新镇中心卫生院(地址:中新镇新墩路12号急诊科导诊台,电话:18122019672)、福和卫生院(地址:中新镇福和朱福路15号,电话:82831004)就诊,并加强自我防蚊措施;发现他人有发热、关节疼痛等症状的,请即刻上报属地村(社区)。

  三、增强法律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等规定,如不按规定落实相关防疫工作的,将被处不同情节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最高可罚款10000元。

  “两热”防控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出租屋房东、管理人、租客支持与配合!一起打赢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正果镇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出租屋管理的告知书

广大出租屋房东、管理人、租客朋友:

  鉴于当前基孔肯雅热疫情形势,根据我镇出租屋及居住人员情况及特点,为更好地开展灭蚊防疫工作,切实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房东是出租屋疫情防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政府、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检查工作,主动提供出租屋基本信息及居住人员情况,同时定期检查、翻盆倒罐清积水,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二、增强防范意识。每日开展室内外清洁,及时清理杂物垃圾,若出现发热、皮疹、关节疼痛等疑似症状,请前往正果卫生院(正果大道175号)就医诊治,并加强自我防蚊措施;发现他人有发热、皮疹、关节疼痛等疑似症状的,请即刻上报属地村(社区)。

  三、增强法律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等规定,如不按规定落实相关防疫工作的,将被处不同情节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最高可罚款10000元。

  疫情防控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出租屋房东、管理人、租客支持与配合!一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日

一起来翻盆倒罐清积水
不给蚊虫留温床

c6983629a868615be3e090ecc5dbddc5.jpg

来源:各有关镇街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VIP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