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开!不要开!增城大量电动车被查...

[复制链接]
晨光 发表于 前天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再三提醒!
这段时间增城各地铁口周边严查电动车
已经有大量无牌、乱停放等违规电动车被查处
↓↓

5月26日起
广州交警、交通、城管等
多部门及属地政府
在全市重点地铁站口周边
开展交通环境联合整治行动

行动对违停且妨碍通行的车辆
予以拖移
摩电非法营运围堵拉客行为
予以打击
无牌、遮挡号牌、非法改装的
电动自行车予以查处
进一步改善地铁口周边交通环境
及通行秩序

3.jpg

朱村街开展地铁口广场秩序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5月26日起
朱村街城管、交警、
派出所、交通等多部门联合
在地铁21号线
凤岗站、朱村站、山田站的
所有地铁口广场
持续开展秩序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4.jpg

行动重点治理
非机动车乱停放、
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问题

5.jpg

行动期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

  · 多手段整治车辆乱象。对违停且妨碍通行的车辆予以拖移,对摩电非法营运围堵拉客行为予以打击,对无牌、遮挡号牌、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扣押、查处。

  · 优化布局和强化管控。充分利用地铁站点周边空间资源,分类设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共享单车停放区域,解决非机动车停车难、混停混放等问题。同时,加强停放秩序管控,在高峰时段每个地铁站点值守,在平峰时段加强巡查,及时清理整治违规行为。

  · 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清理占用地铁站点出入口或通道的流动商贩,执法人员采取定点值守、机动巡查方式,并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手段进行整治。

  · 向市民及乘客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市民守法意识,宣传安全出行知识。

6.jpg
▲整治前

7.jpg
▲整治后

新塘镇开展地铁站口周边交通环境联合整治行动

5月26日
根据广州市统一行动部署
新塘镇联合交警、交通、城管等多部门
在地铁13号线沙村站
开展地铁站口周边交通环境
联合整治行动

8.jpg

整治行动现场
发现有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通过遮挡、不按规定悬挂、
拆卸号牌等方式躲避执法
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

9.jpg

10.jpg

违停、无牌、遮挡号牌、
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是本次整治的重点之一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沙村地铁口周边违停且妨碍通行的车辆予以拖移,对摩电非法营运围堵拉客行为予以打击,对无牌、遮挡号牌、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查处,对有牌照但违规停放的车辆则将其摆放整齐,全力为广大市民的出行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保障。

11.jpg

12.jpg

“温馨提示,
请在规定区域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否则车辆将被依法拖移,
电动自行车请规范悬挂号牌,
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
无牌电动自行车……”

  现场还通过小喇叭和派发宣传单张的方式,对过往电动自行车主加强劝导,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规范停放车辆,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

13.jpg

14.jpg

15.jpg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得到了
周边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好评

  “我经常在这里乘坐地铁,以前这里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特别乱,走路都不方便。现在经过整治,道路宽敞了,通行也顺畅了,感觉安全多了,为这次整治行动点赞!”市民张女士说。

  “我觉得这项整治行动非常有必要,地铁口周边的电动自行车有时堆得像‘迷宫’一样,进出都要侧着身子。经过整治,现在整洁多了,希望可以长期保持下去。”市民孙先生说。

16.jpg


广州交警提醒

  根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坏的,车主要及时向广州交警申请补领、换领。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违反规定的,广州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号牌、行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另外,如发现本人车辆被扣留,可按照《依法扣留电动自行车告知》相关内容,于15日内携带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法规速递

  在广州市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领取广州市号牌

  根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车主购买了电动自行车,要及时向交警申请登记,领取广州市号牌和行驶证之后,才能够上路行驶;在道路上的电动自行车未领取广州市号牌或者领取了广州市号牌未悬挂、补领新号牌之后使用失效旧号牌的,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对违法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应按规定安装(悬挂)号牌

  根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号牌要安装(悬挂)在车辆正后部位置,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倒挂、侧挂或者污损、遮挡。违反号牌安装(悬挂)规定的,包括用口罩、布条等物品盖住、遮挡号牌,号牌安装(悬挂)在侧面、前面或者倒挂、斜挂等无法在车辆正后方正常识别的,广州交警将依法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车主、驾驶人经广州交警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广州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

来源:增城区融媒体中心 、今日新塘、幸福朱村、广州增城公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VIP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