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这个增城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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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5-4-15 23: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打开抖音,刷到关于增城的大部分是那些网红广告吹嘘信息,各种段子、套路、吸引眼球的画面!


作为商家也知道,人往哪里扎堆广告就往哪里投,然而网红的门槛太低,几乎是人都能做,作为商家花了钱,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看效果,这当中大部分是餐饮推广,同质化严重,拼的几乎就是新奇和价格!


新开业的,大家想去尝尝鲜,已经开了业的,就打优惠!至于真正打品质的,少之又少!


这也没办法,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图的就是新鲜感和热度,还有价格实不实惠!


说到做推广,无非就是靠“吹”,别小看这个“吹”,会吹的网红,还真能把一家平平无奇的店打爆(人气火),只要在开头能“吹”出一个人气效应,营造出这家店人气爆棚甚至排队消费的情景,把相关的视频分发到网络,加之来消费的人打卡拍视频,大家看到一家店那么火,都会好奇,究竟这家店有什么魅力,有什么过人之处,有什么好吃等等,就会产生跟风效应,在诸多因素叠加之下,就会形成一个极致的网红店效应,就算这家店出品一般、性价比一般,也能借助网红店效应,狠狠地大赚一把!


虽然这种人气火爆的情景不会持续太长时间,但对于餐饮业来说,火的一段时间,就能足够收回成本甚至大赚一把!所以对于网红餐饮,不一定要做长久,短期能火就能赚!


然而这种火,并不可能每一家都火的,特别是同质化的餐饮店,如此前火了一把的牛杂煲,火了之后,短时间内就涌现了其他同质化的店,却火不起来,有些事还真不能跟风。


现在增城很多做餐饮的都会找一些网红、达人、营销公司在抖音上做推广,钱是花了,但效果不一!


这些推广中,少则几百,多则几千上万!


如近期有街坊开了一家餐饮店,花了6800元请了一位增城网红在抖音上做推广,结果效果强差人意,而网红承诺的推广效果,远远达不到!


甚至商家觉得被这个网红坑骗了,收钱前网红称吹嘘某某牛腩煲是他“打爆”的,事实却不是。


最后商家向网红提出退款要求,网红却百般推脱!最后搞到“反目成仇”!


在这只能说,对于宣传效果,就算花1个亿在央视投放推广,也不敢说会一定有什么效果。


网红为了赚钱,信口开河承诺效果,谁给他的勇气?


而作为商家,心里也应该清楚,如果对方真的那么厉害,有能力保证能达到一定的效果,应该把相关的细节写进合同里,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就退款!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出现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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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穆木 发表于 2025-4-16 12:14: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增城家园网为正义发声。作为当事人,这里为一下小编纠正一下,并非效果差强人意才导致后续问题的出现。是因为我们甲方发现乙方存在欺骗行为,并且态度极度嚣张(底气来源估计是因为合同已签,钱已到手)。我们不可能跟骗子合作,所以开张第三天就要求对方退款。
当初乙方不止一次非常自豪的说某牛杂煲是他“打爆”的(当时确实比较火)。有案例摆在眼前,加上乙方与我相识多年,并承诺在达人选用方面会提我把好关,选用粉丝量均为1万左右的优质达人(这里优质达人的意思是大家都知道很多达人买粉丝,他会替我找一些真实粉丝比较多的达人)。我们一开始也犹豫不决不太愿意找人做代运营,因为我们自己也不愿意出镜拍摄。后来乙方打感情牌,说跟我这么熟,他一定会用心做好,让我放心交给他做。还说没人出镜也可以拍。结果签完合同,乙方就要求有人出镜拍摄才行。无奈我们找了个朋友出镜,结果效果不佳,乙方便推脱责任说要找个美女来拍才行,说我朋友形象不适合。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感觉到不对劲了。到了开张前一晚,我们核查乙方安排明天到店拍摄的达人,发现4个粉丝量均在1万多的达人,抖音主页作品基本上都是零评论,零点赞的。懂的都懂了吧,这个时候我们已经有点恼火了,但是我们暂时不出声。到了开张当天,4个达人到店拍摄过程中出现极度不专业的行为,我们忍。开张第二天,居然发现乙方偷偷安排了一个粉丝量只有1111的所谓的达人过来拍摄!事后我在工作群质问乙方这个1111的达人怎么回事。乙方没有作出解释,还怼我们说想要谁来拍,他安排。后面打电话沟通过程中乙方说退钱,不做了,但是又反悔不肯退!后续协商过程中,要求乙方解释为何违背当初口头承诺,安排1111粉丝量的人来过浑水摸鱼。便出现史上最硬气的乙方语录,他说他做事不需要考虑甲方怎么想,不需要向甲方解释。说他那么忙,不可能对每一个甲方,他都去解释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并表示那四个达人不是我甲方的员工,也不是他乙方的员工,我们都不能要求达人怎么做。开张的第三天中午,我们还是决定解除合约,乙方便开始狮子大开口,要求支付他公司8个人为我们服务16天的工资已参与拍摄的达人费用。算下了,我们支付的6800,为期半年得服务费,连一半都退不到,而且还是问题出在乙方的情况下。眼看谈不拢,他便想出想骗招,说他用自己的办法为我们赚回6800后解除合约。当我们问他期限是多久,他说没有期限。那就是可以什么都不干,一直拖着海枯石烂呗。当天晚上,真正打爆某牛杂煲的代运营团队来找我们合作,才被我们知道了真相,他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到处谎称是他做的,以此骗得其他商家签约(有其他商家向我证实)。于是开张第四天,我们直接不要他做了。这个时候探店视频还没有出街,所以不存在效果差强人意的问题,纯粹是我们不愿意与骗子合作。再质问他某牛杂煲是不是他打爆的,他改口说有份参与,并拿出合同证明我冤枉他,要求我道歉。实际上,他确实跟某牛杂煲签约过,不过因为能力不足被解约。所以手上有份合同。这个问题,增城当地好几个代运营团队都知情,也是他们告知我的。一开始打感情牌说一定用心做好,结果在店里做直播发朋友圈都不提我店名,连定位都是定在他公司,还是说合同没写要帮我发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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