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不少商业纠纷、消费纠纷都源于预付款!
如某些商家以各种优惠承诺为利诱,让消费者提前支付购买相关套餐的预付款,这其中一旦商家出现资金链断,甚至存心坑骗的话,作为预付款的消费者就如同被宰的“羔羊”,有苦自己知!
对于那些一开始就存心坑骗消费者的商家、老板,收了消费者的大量预付款后,直接把店注销跑路,就算不跑路的,早就把名下的资产转移,就算消费者去起诉胜诉了,对方名下无任何可执行的资产,被限高消费,列入黑名单,照样可以活得潇潇洒洒!
所以在此特别提醒大家,对于任何商家、店铺推销人员提出所谓极其优惠的套餐诱惑,要求你提前付钱购买套餐的,一定要三思!切记那一句老话“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此外对于商业合作一定要谨慎,近日有街坊向家园网反映了一个情况,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
据街坊描述:
本人于2024年与增城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该装修公司的老板刘某(男,增城正果某村人。)但该装饰公司的法人却是刘某的妹妹!
合同签订后,本人前前后后支付了合计58万元工程款,然而钱支付了,刘某作为施工方仅完成不足50%工程后,就无故停工了!
停工后联系刘某,刘某以工程超预算等等理由来推脱!
面对如此无信誉的人,我也不想再与他合作了,于是提出减去工程实际花费,让对方把剩余的工程款退回给我!
然而在这个退款核算上,我们产生了分歧,当时刘某还理直气壮地称可以大家一起到场一项项核对工程的实际花费项目!
当时我都赞成大家一起到场地核对清楚这个数目!
然而到场一项项对数是刘某提出的,但我答应双方一起去对数的时候,刘某却胆怯了,不敢到场对数!
之后刘某开始玩失联,我支付给他的58万元,一分钱没退给我!
我查询发现装饰公司的法人并不是刘某本人,而是刘某的妹妹,因为这个问题导致我维权出现困难,因为当初我是和刘某签的合同,钱也是转给他的!
我怀疑刘某有意给我“挖坑”,出事的时候就规避责任!
大家说,遇上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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