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又一单!

[复制链接]
晨光 发表于 昨天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对于驾车安全,我们是苦口婆心地重复提醒,并以各种案例阐述,把事发的经过和后果,如何避免等等,一遍又一遍地向街坊们“宣传”。


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 就是想大家都开开心心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近日在增城街头又发生了一单事,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据街坊描述:


近日朋友驾车行驶在增城荔城街通园路(往荔城大道方向行驶),当行驶到与城丰路交界(新汤门楼对出)路口时,突然与一辆从城丰路驶来的小车发生碰撞!


33.gif

大家看看,这样的交通事故,谁负主要责任?


按相关的规定,一般车辆在通过路口时,‌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或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直行车辆需遵守“让右原则”,即左侧车辆应让右侧直行车辆先行‌。


所以朋友的车辆在对方车辆的右侧,按道理理应对方礼让,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故,可以按“让右原则”据理力争,商谈责任划定!


虽然本次事件,只是车辆受损,人没什么大碍,但还是要提醒大家,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小心慢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VIP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