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对于驾车安全,我们是苦口婆心地重复提醒,并以各种案例阐述,把事发的经过和后果,如何避免等等,一遍又一遍地向街坊们“宣传”。
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 就是想大家都开开心心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近日在增城街头又发生了一单事,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据街坊描述:
近日朋友驾车行驶在增城荔城街通园路(往荔城大道方向行驶),当行驶到与城丰路交界(新汤门楼对出)路口时,突然与一辆从城丰路驶来的小车发生碰撞!
大家看看,这样的交通事故,谁负主要责任?
按相关的规定,一般车辆在通过路口时,‌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或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直行车辆需遵守“让右原则”,即左侧车辆应让右侧直行车辆先行‌。
所以朋友的车辆在对方车辆的右侧,按道理理应对方礼让,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故,可以按“让右原则”据理力争,商谈责任划定!
虽然本次事件,只是车辆受损,人没什么大碍,但还是要提醒大家,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小心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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