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说开酒吧赚钱,如果是以前在增城开酒吧,没那么点“料”谁都不敢开!以前开酒吧根本不用担心生意问题,反而要担心的是那些乱七八糟的“硬骨头事情”!
所以以前,基本没有听说过,酒吧员工向老板讨要工资的事情,究竟是老板“仁义”还是员工忍气吞声,这里面只有当事人最清楚。
现在增城环境不一样了,只要你有钱、有胆识,酒吧随便开,重点要担心的就是生意、客源问题。
而且在酒吧工作的几乎都是年轻人,正所谓“初生牛仔不怕虎”,近日有街坊向家园网反映,增城某酒吧“拖扣”工资,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据街坊描述:
在增城某酒吧工作期间,因为各种原因,原本打算做到年底就离职的,当时找了上司说明要离职的事情,而当时这位上司很客气地和我说人手不够,让我做到过年后,就让我离职,并没有对我说,也没要求我填写离职表之类的东西。
本以为和上司说了就可以,没想到的是,我做到1月底,身体实在吃不消,再次表示要辞职时,对方让我去找主管说,当时我和这个主管说了下个月(2月)3日要离职,这主管叫我去找他填写离职表。
1月27日提交了离职表,提交离职表时,这位主管也没和我说明要等审批,要等多久等等,我以为提交了离职表就可以了。
到了2月初,我再次向这位主管说明要离职,这主管才和我说,我1月27日提交了离职表,说最晚2月27日批准我离职,给我结算工资!如果没有他批准,我不去上班,就当我旷工,旷工一天当2天算,旷工三天当我自离处理,不给我结算工资!我也拿不到工资!
大家来评评理,有这么霸道的所谓公司规章制度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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