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增城区新塘镇严厉查处一宗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罚款1.85万元 这一事件再次敲响警钟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和单位 建筑垃圾不能随意倾倒 违者依法依规处罚
事件回顾
今年2月,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正在广园快速路上基出口三安路段倾倒建筑垃圾。
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清理现场。然而,当事人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整改。面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涉事车辆进行了暂扣。
深入调查
执法队员还向当事人开具了《协助调查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到新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询问调查。在询问过程中,当事人坦白其驾驶的货车是从东莞市高埗镇某工地运输建筑垃圾至新塘镇,因果园种植需要而随意倾倒。执法人员告知该行为已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
当事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接受了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危害性,以后不会再犯。
依法处罚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及相关裁量情节,新塘镇对当事人处以1.85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于3月17日缴纳罚款。
这一处罚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更是对广大市民和单位的警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仅破坏环境,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温馨提示
新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广大市民和单位,建筑垃圾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如需处置建筑垃圾,应聘请有资质的运输车辆,将垃圾运输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收集点或临时堆放点进行规范处理。各村(社区)也应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建筑垃圾得到妥善处置。
共建美丽新塘 从你我做起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新塘镇将继续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为鼓励大家积极参与,新塘镇将持续开展举报有奖活动,如你发现任何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行为,请立即拨打电话(020-82693021)进行举报,为建设干净、整洁、宜居的新塘镇贡献力量。
来源:新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增城区融媒体中心 |